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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李志斌副省长在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电视电话会议是省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使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都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的要求,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在今年6月底全省初步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安排部署下半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研究巩固应保尽保成果的措施,确保今年下半年继续做到应保尽保。李克强省长、李成玉副省长随后还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它作为对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重大改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党和政府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生活困难问题的根本措施。规范和完善这项制度,对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贯彻落实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最重要的就是要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而搞好城市低保工作,切实解决城市困难群体的生活问题,是各级政府坚持执政为民,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并将它列为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自去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赋予城市低保工作新的工作内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年初,中央政治局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安排困难群众生活问题,江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对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在5月份召开的第十一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江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大局服务。朱镕基总理十分关注城市低保工作的进展情况,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并作出明确指示。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以及在第十一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朱总理再次重申,保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水平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社会稳定的十分重要的工作,要求在做好“两个确保”的同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强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务必实现应保尽保。 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并高度重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省委书记陈奎元同志多次强调城市低保工作的重要性,指出保证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是各级党委、政府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精神,把城市低保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放到突出位置来抓。李克强省长也明确指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最后一道社会保障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是党和政府的职责所在,必须高度重视,必须健全筑牢,并到一些城市调研督导低保工作。为了确保全省低保任务的完成,省政府已连续两年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了包括城市低保工作在内的社会保障目标管理责任书,今年在责任书中又特别强调了要做到应保尽保。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在城市低保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各地普遍加强了领导,加大了力度,目前我省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人数已达到111.6万多人,至6月底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要求。省政府十分感谢全省各级、各部门为城市低保工作所做出的艰苦努力,同时认为有必要引起大家注意的是,要把这个制度坚持下来,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形势依然非常严峻,要做好下半年的低保工作仍需做出极大的努力。 为此,各级政府一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城市低保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87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毫不松懈地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务使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务使今年下半年城市低保工作继续做到应保尽保,并为今后的城市低保工作奠定一个好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