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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02]48号
【颁布时间】 2002-07-24
【实施时间】 2002-07-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8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公用事业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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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财务处
  
  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预决算,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参与制定城市供水、节水、供热、燃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价格、服务收费标准工作;负责城市水资源费、超计划加价水费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监督管理局系统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配合有关部门对局系统企事业单位进行内部审计。
  
  (七)组织宣传处
  
  负责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局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局系统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群团工作。
  
  (八)人事劳动处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因公出国考察等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工人调动的报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承担局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申报工作;负责行业职工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指导局系统企业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
  
  郑州市公用事业局机关事业编制5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领导职数21名(含总工程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按市委郑发[2001]17号文件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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