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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字[2002]192号
【颁布时间】 2002-07-24
【实施时间】 2002-07-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9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4.处理问题或矛盾态度恶劣,致使矛盾激化。
  
  (七)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1.审批和管理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
  
  2.越级审批;
  
  3.索取好处,袒护违法违规企业;
  
  4.设置障碍,阻碍查处的行为。
  
  (八)抽逃注册资本(金)和项目资本金行为
  
  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为了维护法律法规尊严,净化房地产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这次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5号)、《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7号)、《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大查处力度,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必须依法从严惩处。
  
  三、具体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企业组织自查
  
  自本通知下发至8月10日前,为企业自查阶段。此间,各类房地产企业要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于8月15日前报送所在旗县及各主管部门。
  
  (二)旗县组织全面检查
  
  8月16日至9月底,为旗县组织全面检查阶段。各旗县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门人员,对本地区所有从事房地产业务的企业按照前述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权限之内的,作出处罚决定,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让处罚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应该由盟市或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的,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交由上级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盟市组织重点检查
  
  9月1日至10月15日,为盟市组织重点检查阶段。各盟市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门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重点企业、重点行为和旗县上报的有关问题进行重点查处。应该由盟市处罚的,立即作出处罚决定;应交由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处理的,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交由上级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地级市所辖各区可直接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检查,并将二、三两个阶段合并进行。
  
  (四)自治区组织抽查
  
  10月16日至11月5日,为自治区抽查阶段。届时,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针对群众反应强烈、影响面大的企业或行为进行分片抽查,对于各盟市上报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各盟市要在10月15日前,将本盟市全面查处和重点查处情况报送自治区建设厅。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将全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关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这次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由各盟市、旗县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牵头单位,并将具体任务按照各自职责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检查中涉及政府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的不良行为或越权行为,监察部门应直接介入,依法处理和纠正。各级建设、计划(物价)、经贸、财政、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监察等部门应密切合作,相互支持,共同严把市场准入关。
  
  四、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一)加快立法步伐,加强执法监督,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国家和自治区在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出台了许多有关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但物业管理、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尚未出台,下一步要加快立法步伐,争取早日出台。对于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宣传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其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过程中的应有作用。
  
  (二)抓好法律法规政策落实,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
  
  1.尽快建立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获得开发建设项目之日起15日内,必须到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开发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主要事项记录在项目手册中,定期报送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开发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督。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销售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时,必须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要通过宣传和检查,使规范合同文本的使用率在下半年达到100%,以规范双方行为,减少纠纷与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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