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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2]193号
【颁布时间】 2002-07-22
【实施时间】 2002-07-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0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创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中央、自治区驻乌各窗口单位:

  
  《乌鲁木齐市创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2年7月22日

  
  乌鲁木齐市创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为了加强对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使创建活动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物质文明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及“人人都是城市形象”、“处处都是投资环境”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始终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和“依法治市、以德治市”的方针,认真解决观念瓶颈和服务瓶颈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使“纠”与“建”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取得明显成绩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第三条 创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加强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公民道德建设,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廉政建设,优化投资环境,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提高各行各业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素质和意识, 为把首府建设成为“经济强市、旅游名城”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创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活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级人民政府纠风办进行具体组织实施。创建单位的党政领导要把创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工作,纳入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未开展创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活动的单位及其领导都不能评为综合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五条 创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的评选范围包括,乌鲁木齐市的各区、县、市属各委、办、局党政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各基层站、所、队及中央、自治区驻乌有关部门的窗口单位。
  
  第六条 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分自治区、市和区(县)三级。
  
  第二章 标准
  
  第七条 创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基本标准: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旗帜鲜明地同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 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科学决策,廉洁奉公,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在群众中威信高。
  
  (二)实行纠风“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了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纠风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三个一切”和“建经济强市,创旅游名城”服务的思想,能把行风建设工作纳入行业管理之中,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三)落实纠风目标责任制。坚持纠风属地化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方针,逐级签订纠风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干部和职工队伍建设。对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严重影响首府城市形象,阻碍投资发展环境的行为;对不依法行政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或利用行,业特权吃、拿、卡、要、报的现象;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低劣等违规、违纪问题能及时调查处理。干部职工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形成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依法行政、廉洁勤政、规范服务的良好氛围。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单位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和整体形象,群众满意率在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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