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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建开[2002]529号
【颁布时间】 2002-07-22
【实施时间】 2002-07-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0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关于贯彻建设部等七部委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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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执法检查。对违规预、销售商品房,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一经查出,要依法严肃处理。开发商和消费者都要依法进行房地产交易活动,对于购房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切实解决。
  
  (三)贯彻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加大房地产广告管理的力度,查处虚假广告。维护消费者权益。对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广告和不兑现广告内容的房地产企业,必须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的处罚。要规范房地产市场各类乱评比、乱炒作的行为,引导和发挥社会舆论对商品房销售的监督作用。支持新闻媒体对商品房销售环节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曝光,使违法、违规行为失去生存的环境。
  
  (四)继续加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严格按规定审核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六、进一步推广和规范物业管理
  
  要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指导,分步实现,全面推进”的原则,加快发展物业管理。首先要加大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力度,赋予业主委员会合法地位和相应的权利义务;其次要建立物业管理市场运作机制,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建立双向选择机制,实现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三要规范物业管理收费,实行分等级定价,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划分不同的服务等级,并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挂钩,体现以质论价、优质优价原则;第四要与社区管理结合起来,为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创造条件。
  
  七、依法行政,转变作风,实行政务公开
  
  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涉及市场主体各方,规范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国务院明确要求;将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以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严格履行本部门在房地产市场管理中的职责。
  
  (一)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都要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要严格管理行政工作人员、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严肃执法程序。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加强法制建设,减少行政干预,解决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规范房地产投资领域招投标行为,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以及市政府有关精神,清理商品住房收费项目,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理顺商品房价格。
  
  (三)加快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实施行政审批工作,将审批事项在网上公布,公开办事程序。同时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率。
  
  (四)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分析、预测,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政府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开通房地产业信息网,各部门及其市、区两级要实现联网,创造对称的信息环境,实现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信息资源的共享。市场监管各部门要加快推进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制度的有关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实现信息交流与共享,提高政府部门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方便社会监督,将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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