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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2]107号
【颁布时间】 2002-07-19
【实施时间】 2002-07-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3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部门预算改革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二)提高人员素质,搞好基础工作。一是要加强对财会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使预算编制人员既能熟悉和掌握预算编制方法,又要熟练计算机操作。二是要做好本部门的人员、车辆、固定资产等的清查摸底工作,为建立部门预算数据库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三是要做好专项项目的调查研究和筛选工作,要建立本部门的项目库,必须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编制预算。
  
  (三)加强预算编审过程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要对预算编审和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重点检查预算的编制数据、编审程序、编审方法,定额标准、预算执行情况等,防止预算编审不按程序和规定进行,及审核不严等现象的发生。
  
  四、积极推进州县的部门预算改革步伐
  
  按照预算管理改革的统一要求,在重点抓好省级部门预算改革的同时,要积极推动州(地、市)的部门预算改革。今年州(地、市)可参照省上的工作部署,全面推开本地区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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