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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02]29号
【颁布时间】 2002-07-17
【实施时间】 2002-07-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5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五)转变工作作风,狠抓措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本地、本部门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入。加强调查研究,经常分析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经济秩序混乱现象的成因,从法制上、体制上、机制上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和治本办法。对已经开展的各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巩固整顿成果。要及时总结、推广、交流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不断提高整治工作的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市、县政府要将重点专项整治工作列入督查范围。省、市、县整顿办要对出台的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跟踪督查,加大对责任制落实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整治工作长期滞后的地方和部门的督查力度。
  
  严肃法纪、政纪,加大查处力度。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使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各项措施的落实。省监察厅要抓紧出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和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办法,同时严格执行已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纪追究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以及本地、本系统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状况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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