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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级劳动服务公司为安置城镇待业│││ ││知青兴办集体经济单位实行税收│││ ││优惠政策的意见》│││ ├──┼──────────────┼──────────┼─────────────┤ │28│批转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津政发[1990]124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br / br / ││劳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29│转发市劳动局、总工会、人事局│津政办发[1990]99号│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财政局《关于继续落实我市城│││br / br / ││镇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安排│││br / br / ││好今年冬季职工生活的意见》的│││ ││通知│││ ├──┼──────────────┼──────────┼─────────────┤ │30│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实施再就业│津政发[1995]47号│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br / br / ││工程的意见》│││ ├──┼──────────────┼──────────┼─────────────┤ │31│批转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津政发[1996]47号│ 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br / br / ││我市实施再就业工程工作的意见│││br / br / ││》│││ ├──┼──────────────┼──────────┼─────────────┤ │32│关于颁布《天津市农村建筑队安│津政发[1987]107号 │被市政府1997年发布的《天津│br / br / ││全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农村建筑队安全施工管理办│ ││││法》代替│ ├──┼──────────────┼──────────┼─────────────┤ │33│批转市劳动局拟订的《天津市企│津政发[1992]28号│被市政府1997年发布的《天津│br / br / ││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办法》││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 │ ││的通知││办法》代替│ ├──┼──────────────┼──────────┼─────────────┤ │34│批转市劳动局制定的《天津市最│津政发[1994]95号│被市政府1997年发布的《天津│br / br / ││低工资暂行规定》││市执行最低工资若干规定》代│ ││││ 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