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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十三)建立大企业档案资料,加强考核,掌握大企业历年经营发展状况。市政府每年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位居全市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和创税利前列的大企业名单。政府对大企业的综合扶持以5年内该企业当年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最高年份)新增部分的地方财政所得总额为限。对发展缓慢的大企业将进行调整,不再列为重点培育对象。 (二十四)建立杭州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5年内由市财政筹措5000万元,主要用于对突出贡献工业企业经营者、企业争创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工业园区建设达标考核等的奖励和市政府实施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支出,以及经市政府专项研究用于工业发展的其他支出。 (二十五)本意见适用于市政府认定的培育发展的大企业和大企业的核心子企业。其中第(三)、(四)、(五)、(六)、(八)、(十二)、(十四)、(十六)、(二十三)条,按照财政收入入库级次,分别由同级财政负责落实兑现。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5年。 附件:第一批确定的市重点培育发展的大企业大集团名单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第一批确定的市重点培育发展的大企业大集团名单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 万向集团公司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卷烟厂 UT斯达康(杭州)通讯有限公司 杭州橡胶集团公司(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 华立集团 杭州顶益国际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炼油厂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 浙江荣盛化学纤维有限公司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 杭州富通集团公司 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 东风杭州汽车有限公司 杭州金鱼电器集团 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 杭州杭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青春宝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