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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发[2002]11号
【颁布时间】 2002-06-26
【实施时间】 2002-06-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7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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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坚持高效能搞好城市管理
  
  (十四)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和街道的积极性,使管理重心下移,贴近市民服务。城市街道办事处经常性经费应列入市、区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不得占用道路、绿地和其他公共场地及设施自行创收。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完善评价、考核城市管理的方法及其指标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基层。
  
  (十五)搞好城市管理法制建设,强化依法治市。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济南、青岛、淄博等大城市要加快立法进程,形成完整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规体系。其他城市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监督能力,执法队伍工作经费列入城建资金预算,不得以收代支、以罚代支。实行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定范围、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文明执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设区城市要积极争取列入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城市;县级市和县城也要创造条件,变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由一个行政机关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十六)建立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城市服务业,搞好社区建设和服务,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城市管理和各公用事业、公共服务部门,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社会。在公共服务各行业,进一步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完善便民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总结推广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便民热线经验,逐步统一全省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便民热线特服号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创造城市优良秩序。
  
  (十七)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各城市要开展以道路为重点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着重解决道路反复挖掘、马路市场等问题。严格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搞好管线综合,将各类工程管线一次性集中敷设或建设综合管沟;城市政府要垄断道路地下空间资源,探索经营综合管沟新路子。整治城市出入口环境,严格控制沿出入口道路两侧建房。在城乡结合部集中开展清除垃圾和白色污染的综合治理活动,清理乱搭乱建,绿化美化环境,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对街路标牌和广告的管理,加大对乱写乱画和乱设广告的整治力度,城建、规划、公安、民政、工商、电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城市景观面貌。
  
  五、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搞好城市经营
  
  (十八)进一步开放市场,鼓励竞争。要建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公开、透明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以及社会监督机制。放开城市规划设计市场、建筑设计市场和工程建设市场,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施工、建设监理以及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全面实行招标投标制,鼓励高水平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竞争,不搞地区封锁。所有建设项目都要实行质量责任制,强化政府监管和工程监理,凡按规定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的,都要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严禁中标单位层层转包、偷工减料,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十九)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打破垄断、特许经营的思路,放开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和经营领域。鼓励和吸引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建设和经营市政公用设施,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运营市场化。现有市政公用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城市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市政设施维护等作业任务,要逐步推向市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市政公用事业运营发展新机制。
  
  (二十)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搞活住房二级市场。坚持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属地管理,促进按不同房改方案购买的公有住房互相流通。简化已购公房上市审批程序,全面放开已购公房上市交易。清理整顿房地产开发用地,加快土地使用证发放进度。落实房地产交易税收优惠政策,适当降低房地产交易收费。加大公积金收缴力度,提高公积金贷款使用率。扩大个人住房信贷业务,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逐步改革房屋福利管理体制,推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把住宅产业培育成新的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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