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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发[2002]11号
【颁布时间】 2002-06-26
【实施时间】 2002-06-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7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接上页]

  (二十一)搞好城市资产经营,建立多元化城市建设投融资新机制。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政府要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大中城市要积极进行试点,加强和改进土地出让价格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以楼面价为核心的土地出让价格管理机制,对超出规划确定的建筑面积部分加收楼面地价。进一步放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市场,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要加强城市维护建设税、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建设配套费等城建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足额征收、拨付到位,不得随意取消或减免。省级财政要视财力情况统筹安排用于全省城镇体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规划、风景名胜区保护与规划、历史优秀建筑保护与规划、小城镇规划补助等资金支出。
  
  六、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二)规划、建设、管理好城市,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总揽全局,统筹兼顾,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忌不顾条件,急于求成,盲目刮风、跟风,更不能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搞所谓“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要坚持不伤民、不劳民、不扰民。城市拆迁要依法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安置好群众生产生活;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加强分类指导,狠抓落实,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
  
  (二十三)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省委、省政府每年举办一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研讨班,各市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参加。各城市要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多层次的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努力学习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知识,提高领导和管理现代化城市建设的水平和领导艺术,锐意改革,与时俱进,开创全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新局面;要带头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得对城市规划、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减免等乱打招呼、乱批条子;凡违反规定打招呼、批条子的,一律以违纪论处。
  
  (二十四)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要以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重点,努力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要全面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贯彻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事业,提升城市文化品位;要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为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各城市要把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选择国内外先进城市作为自己学习和赶超目标,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现两个文明建设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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