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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地区行署,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区计委、民政厅、国土资源厅、移民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为确保大化瑶族自治县六华街的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化瑶族自治县六华街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尽快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六华街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自2002年3月14日大化瑶族自治县六华街发生严重地质灾害以来,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解决六华街地质灾害问题非常重视,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亲临灾区视察灾情,慰问灾民,多次对救灾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并要求有关部门编制了《六华街居民点房屋开裂处理工程方案》。为了确保该方案得以顺利进行,及时排除险情,现结合当前的实际,特制定六华街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按照救灾先救人和安全第一的原则,切实做好六华街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以下简称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在2003年1月20日前全部完成综合治理工作。主要任务:完成六华街地质基础加固处理和17户(其中6户为非移民户)危房拆迁重建工作,延长六华街地质变化情况的观测期到2004年7月。 三、工作职责和机构 (一)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完成综合治理工作。 1.自治区计委负责综合治理项目和计划的审批及项目总体验收工作。联系人:李可义(电话:0771—2801199) 2.自治区移民局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总协调、监督。联系人:李凡宁(电话:0771—5510315) 3.河池地区行署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并每个月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初步验收。联系人:谭三川(电话:0778—2284204) 4.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每15天向河池地区行署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蓝华兴(电话:0778—5813694) 5.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综合治理技术归口工作,派设计代表进驻六华街施工现场。联系人:刘风秋(电话:0771—5699009) (二)组织机构。 1.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成立综合治理现场工作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协调综合治理现场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把好施工技术质量关;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等。指挥部人员名单: 指挥长:蓝华兴(县长) 副指挥长:吴秀永(县委副书记) 蓝瑞珍(县人大副主任) 黄学超(副县长) 姚本喜(副县长) 成员:韦勇纯(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蓝振锋(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岳勇(县移民局局长) 韦崇(县计划局局长) 韦尊先(县监察局局长) 黄海瑶(县建设局局长) 韦钧耀(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谭高峰(县民政局局长) 韦俊辉(县公安局局长) 蓝国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韦建勇(县公路局局长) 唐继红(北景乡党委书记) 唐翠青(北景乡乡长) 唐勇(县移民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黄岳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蓝振锋、唐勇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移民局,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 2.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指挥部抽调有工作经验的精干力量,组成实施小组进驻六华街,深入群众做好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各实施小组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危房拆建组: 组长:唐继红(北景乡书记) 副组长:唐翠青(北景乡乡长) 小组其他成员由北景乡党委、政府负责抽调。(联系电话:0778—5971008) 职责:负责做好六华街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在2002年6月25日前将受灾群众全部搬出危房,督促灾民7月5日前自行将危房拆除,2003年1月25日前组织危房户自行建好房屋。并按进度发放建房补助款。 灾民安置组: 组长:谭高峰(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覃克锋(北景乡副乡长) 小组其他成员由县民政局、北景乡负责抽调。(联系电话:0778—5813635 5971008) 职责:负责工程治理期间灾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发放救灾物资等工作。 组织施工组: 组长:黄岳勇(县移民局局长) 副组长:黄海瑶(县建设局局长) 小组其他成员由县移民局、建设局负责抽调。(联系电话:0778—5812091 5812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