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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努力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取消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坚决取消农村中小学的代办费;三峡移民子女在江苏农村中小学义务阶段就读的,从安置后的第一学期开始,两年内免交杂费;学杂费、课本费等合法收费要全面进行公示,对未经公示的收费或不开具合法票据的收费,家长有权拒缴。严禁强制保险,强制订报,严禁以推荐为名,强迫学生购买参考用书。 (三)切实抓好农村电价、农民建房收费、生猪定点屠宰收费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去年以来,中央和省先后对农村电价、农民建房收费和生猪定点屠宰收费进行了专项治理,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确保到位。已经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已经降低的标准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对该停不停、不按规定标准执行的,一律按乱收费查处。 (四)加大涉农收费公示制工作力度。涉农收费公示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根据中央和省的统一要求,要按照先清理、后审核、再公示的原则,将该公示的内容进行公示。重点抓好乡镇计生办、土管所、村镇建管所、中小学等重点单位的收费公示。公示的内容要规范、有效,要立足长效管理,做到看得清,读得懂,留得住。要求今年9月底前,全省乡镇、部门、行政村公示面要达到100%。 (五)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涉农收费公示和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各部门要经常开展涉农收费的督查。通过督查,进一步推动全省涉农收费公示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全省涉农收费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价格纪律,对典型违纪案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把涉农收费公示工作抓实抓好。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有关部门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