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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鄂政发[2002]25号
【颁布时间】 2002-06-21
【实施时间】 2002-06-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1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北省人民政府、省军区转发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各普通高等学校要将学生军训作为本、专科学生的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军事理论课程。军事理论课教学时间为36学时,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2—3周。军事理论教学条件尚不成熟的学校,可先采取辅导报告、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军事理论教学,逐步实行规范教学,保证在2005年以前达到《大纲》要求。各普通高等学校要通过实施学生军训,逐步建立、健全预备役军官考核登记制度。
  
  高级中学的学生军训包括集中军事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时间为7—14天,其中集中军事训练不得少于7天,统一纳入社会实践课程,结合国防夏令营、军事科普等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各地教育和军事部门要根据国办发[2001]48号文件要求和全省学生军训工作规划,研究制定本地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计划,分步推进,使高中学生军训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省教育厅和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将定期对各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落实学生军训规划情况进行检查。
  
  三、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学生军训职责和任务
  
  全省学生军训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领导下,由省教育厅和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共同负责。省教育厅负责组织承办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在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加挂“学校国防教育办公室”牌子,具体承担此项工作;省军区有关学生军训工作,由司令部、政治部按照职能分工,共同组织实施,省军区成立“湖北省军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设在司令部作训处,具体负责全省学生军训的日常工作。各地的学生军训工作在当地政府、军事部门的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军分区(警备区)、人民武装部共同组织。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军分区(警备区),要明确分管领导、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承办学生军训工作。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负责对所在地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高等学校人民武装部要加强内部建设,健全管理制度,负责做好学生军训、枪支管理和其他兵役、动员等工作。
  
  省军区和驻鄂军事院校所设的学生军训教研室,在“湖北省军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的统一协调和指导下,主要承担湖北地区重点普通高等院校部分军事理论课的教学任务(派遣军官具体教学任务由省军区学生军训办公室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协助普通高等学校对专职军事教师进行培训。各高等院校军事教研室要加强建设,在军队学生军训教研室的指导下,担负本校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以及有关活动的组织与联络工作。
  
  四、加强各项保障,确保学生军训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国办发[2001]48号文件精神,在鄂中央部(委)属高等学校学生军训工作经费,由国家财政纳入学校主管部门预算管理,实行综合定额拨款。省属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经费,由省财政纳入省级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行综合定额拨款。市、州、县所属高等学校及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经费,由市、州、县政府根据学生军训工作的实际在本级教育经费中予以安排。各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要将学生军训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内予以保障。学生军训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参训学生及派遣军官、帮训官兵的伙食补助,训练器材、资料的购置,参训学生训练服装补助,学生在军训基地训练期间的水电费补助等。
  
  各级政府和军事部门要重视学生军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部队教导机构和民兵训练基地保障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根据我省实际,为发挥综合利用效益,学生军训基地建设原则上要依托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教导队和县(市、区)民兵训练基地进行,地方政府要根据民兵预备役部队、学生军训的需要,加大投入,对现有训练基地进行扩建、改建,完善配套设施,增大承训容量,提高保障能力。重点加强武汉市高校学生军训基地建设。省军区司令部、省教育厅会同武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军事部门制定建设规划,协调落实建设经费,尽快建成一批各类设施配套、保障功能齐全的学生军训基地。省军区教导大队和各军分区、人武部以及驻鄂部队,要尽可能为学生军训提供训练场地、物质器材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学生军训使用基地时,除按规定标准收取消耗性
  
  费用外,不准收取管理使用费等其它费用。
  
  学生军训所需枪支、弹药由省军区在民兵武器装备中调整解决。学生军训使用的教练枪,必须是经过技术处理后不能用于实弹射击的枪支。实弹射击用枪、用弹由当地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保障,在指定靶场进行,保障单位要派干部现场监管。各院校于每年年底前提出下年度学生军训枪、弹使用计划,逐级上报省军区审批,省军区按规定的弹药使用标准划拨指标,保证军训需要。学生军训使用的枪支、弹药要按照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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