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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2002]14号
【颁布时间】 2002-07-11
【实施时间】 2002-07-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1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四)以项目促调整,增强结构调整的活力
  
  10.结合国家和省里政策以及产业导向,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并优选和推荐新的调整项目,包括高新技术发展项目,尽可能争取省结构调整资金的支持。
  
  11.抓住全球产业结构大调整和国外跨国公司实施全球化战略生产基地向中国转移的机遇,今年两个开发区会同市外贸局负责引入世界500强两家和中国50强4家入郑投资。
  
  12.抓好“工业结构调整项目库”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及两个开发区要积极组织策划,协助企业站在发展的角度上,提前介入与科研部门的合作,有针对性的策划和培育市场前景好、开发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列入项目库的项目,至少要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
  
  (五)加大治理力度,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3.以开展“治理环境年”活动为契机,在全市开展企业经营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重拳整治“四乱”行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优化环境、制止“四乱”行为、支持和帮助企业发展的自律措施与办法,公布于众,接受企业和社会的监督。
  
  14.严格控制对重点企业的检查。严格执行向企业收费“三证一书一卡”制度。除国家、省统一安排外,到企业检查须报市减负办并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才能进行。
  
  15.纪委和监察部门牵头,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加大对扰乱企业经营秩序行为的治理力度,对有关部门和个人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16.对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干扰个体私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级行政部门要及时处理,保护其合法权益。
  
  (六)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促进所有制结构调整
  
  17.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把个体私营经济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支持、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18.进一步放宽个体私营经济投资领域和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不受任何限制。
  
  19.按照自愿、有偿、公平合理的原则,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承包、租赁、收购、兼并国有、集体或其它企业。
  
  (七)注重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企业经营者激励、监督、约束机制
  
  20.积极开展年薪制和期权激励试点,鼓励改制企业经营者持大股,建立规范的企业经营者激励和约束、监督机制。
  
  21.设立企业经营奖励基金,制定科学合理、奖罚分明的激励考核办法,对企业结构调整力度大、成效明显、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较好的企业家予以重奖(包括奖汽车、奖房子),营造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氛围。
  
  22.进一步改善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管理方式。按照企业的特点建立对经营管理者培养、选拔、管理、考核、监督的办法,并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八)大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培育我市新兴产业
  
  23.学习外地经验,营造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宽松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力争用足、用活国家、省、市现有的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尽快形成比较完善、成熟的企业创新机制,培育新兴产业。
  
  24.采用技术参股、分红、期权管理等方式,鼓励建立留学生创业园区、大学生科技园等形式,积极支持市场主体设立创业投资公司、兴办创业中心,充分发挥创业中心及各类专业孵化器作用,吸引学有所成的大专院校学生、留学人员和省内外各类人才到郑州创业。
  
  (九)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国企产权制度改革
  
  25.对白鸽、电缆、郑工集团以及嵩岳集团,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三项制度政策,在增资减债、股票上市、减负分流、资产重组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同时积极推动郑州铝业股份公司进行运作,实现资源整合优化。
  
  26.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快国有企业退出的步伐。除少数特大型国有企业外,凡处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都要通过量化股债、出售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各种形式,逐步退出国有序列,置换企业和职工的国有身份,彻底放开搞活。2002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的改制面达到70%,县以下国有企业必须改变纯国有性质。
  
  27.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郑政[2001]6号)文件精神,对产品无市场、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除继续努力争取国家核销银行呆坏帐的支持外,采取国拨土地由政府收回,土地处置所得用于安置职工的办法,实施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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