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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02]47号
【颁布时间】 2002-06-20
【实施时间】 2002-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2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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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牌人报价的,可多次报价,出价最高者为摘牌人;报价相同的,在先报价者成为摘牌人;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牌或竞牌报价均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挂牌人可调整底价重新挂牌。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牌人要求报价的,挂牌人可对挂牌地块进行现场竞价,以确定摘牌人。
  
  第三章 程序性规定
  
  第三十三条 招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的内容一般包括:招标的目的;地块的位置、现状、面积、用途及规划要求;竞标人的范围及资格;竞标人认购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等。
  
  (二)办理招标登记。
  
  凡拟参加投标的开发者,均应按招标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办理登记手续,认购招标文件。
  
  (三)解答问题。由招标人就招标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需要统一勘察开发建设用地现场的,由招标人组织。投标者对土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前提出。标书一经投入标箱,视为无异议。
  
  (四)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者应按要求填写投标书和编制投标文件,做好参加投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投标。
  
  由竞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到指定地点投送投标书及附件,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竞标人中标的,投标保证金抵交中标价款;未中标的,自招标大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2、投标人不具备资格的;
  
  3、超过规定截止日期投标的;
  
  4、投标书未写明投标单位和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5、投标文件内容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投标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7、同一投标者对同一招标地块报投两套以上(含两套)不同内容、不同价格文件的;
  
  8、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9、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到位的;
  
  10、投标书确定的投标价低于招标底价的。
  
  凡投标无效的,招标人无须对竞标人进行解释。
  
  (六)开标和定标。
  
  开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招标大会开始;
  
  2、开启标箱,点算标书;
  
  3、主持人宣布本次招标底价;
  
  4、招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有效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5、主持人宣布本次招标结果;
  
  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履约保证书》,对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支付的地价款,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履约保证书》中约定。
  
  (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履约保证书》之后应与规划和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三十四条 拍卖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的内容一般包括:拍卖目的;地块的位置、现状、面积、用途及规划要求;竞买人的范围及资格;竞买人认购拍卖文件的时间、地点等。
  
  (二)办理拍卖登记。
  
  由竞买人在公告公布的日期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拍卖登记,认购拍卖文件。
  
  (三)投送竞买文件。
  
  由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前到指定地点投送竞买申请书及附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竞得的,竞买保证金抵交成交价款;未竞得的,自拍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
  
  (四)审查竞买文件。
  
  由拍卖委员会对竞买人报送的竞买文件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买申请无效:
  
  1、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2、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后收到文件的;
  
  4、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5、采用委托形式办理申请,委托书不符合规定的;
  
  6、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到位的。
  
  凡被认定为竞买申请无效的,拍卖人无须对竞买人进行解释。
  
  (五)召开拍卖大会。
  
  拍卖大会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清点、确认竞买人,竞买人以标志牌显示;
  
  2、主持人简介项目和用地情况;
  
  3、主持人宣布竞买规则和注意事项;
  
  4、主持人宣布报出起价第一次应价后叫价递增的幅度;
  
  5、主持人报出起价;
  
  6、竞买人应价;
  
  7、当竞买人不再继续应价时,主持人对最后应价者的应价宣布两次,如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
  
  8、主持人宣布竞得人;
  
  9、拍卖人与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履约保证书》,对竞得人签发《中标通知书》;竞得人应支付的地价款,按拍卖文件给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由拍卖人与竞得人在《履约保证书》中约定;
  
  10、竞得人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履约保证书》和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应与规划和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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