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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执法力度。一是大力整治路面各类交通违章行为,对无证驾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违章载人、违章超载、违章停车和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等8种严重违章行为要进行重点整治,严管重罚,切实降低路面违章率,达到在全市国道、省道等主要公路干线8种严重违章发生率不超过10%,重大交通事明显下降,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二是科学组织警力,加大路面日常管理力度,要改变勤务方式,根据交通违章和事故特点,集中警力加强对违章多、最易发生事故的时段、路段管理,并用动态的警力调配,管控不确定的路面秩序;要大力实施联勤制,保证每条道路都有警力防控;兼顾主要公路干线与县乡、山区道路,兼顾白天管控与夜间巡逻,兼顾平时的日常整治与节假日的重点控制,用科学的警力调配,实现对路面的全方位管理,提高路面监控能力。三是要严厉打击交通肇事犯罪行为,严格依法“按责论处”。要对发生一般事故的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处罚率达到100%;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一律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组织力量,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追逃工作,力争及时破案。四是要严格公安交警队伍管理,努力提高执法质量,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加强部门联动,抓好交通安全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各行各业,要实行关口前移,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教育的各项措施、责任真正落实到车主、驾驶员乃至所有交通参与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任务,齐抓共管。要把整治交通安全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的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经营业主,对重点车辆和驾驶员实行逐车逐人建档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安全状况,对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改。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源头单位和个人,要责令立即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收回安全查验卡、停业整顿、取消资格、终身禁运等措施予以惩戒。 (一)各级政府要驾驶对本地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领导,把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对排查出的隐患点、段要及时治理;大力培育农村客运市场,解决偏远地区群众乘车难问题,从根本上减少因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人导致的事故;要加强对全社会公民交通法制意识教育,从根本上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 (二)交通部门要抓好道路建设和专业运输企业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做好道路和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二是做好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危路“黑点”和公安交管等部门通报的隐患,要及时开展专项治理;要对近两年排查出的隐患地点进行限期整治,并组织验收。三是加强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的监督管理,把好四个关。一要把好运输企业的市场准入关,对经营者开业的经济技术条件、经营规模、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方面进行严格审查。二要把好车站管理关,客运车站必须严格执行“五不出站”的规定,实行车站管理者与参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规范长途客运包车、旅游包车的源头管理,落实车站安检责任。三要严把车辆技术关,对更新、新增的营运车辆必须严格审查,定期进行二级维护和保养。四要把好驾驶员资质关,加强驾驶员管理,严格驾驶员培训,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法规学习,提高驾驶员驾驶技术,增强法规意识。 (三)农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的源头管理,严格拖拉机上牌管理和驾驶员考核发证,要驾驶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与公安交管部门互通信息,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拖拉机及其驾驶员安全管理,减少事故。 (四)新闻媒体要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宣传,以交通安全正面宣传与曝光典型交通违章、事故案例相结合,积极教育引导交通参与者做到安全文明行车、走路,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基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交通安全文明村(社区)、学校、单位建设,国、省道路沿线村、学校要建成交通安全村、安全学校。 (五)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组织学校开展一系列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学习活动。要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聘请交警上好交通安全课,从小培养交通安全意识。各中小学要在期末放假前和新学年开学后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各项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