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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府发[2002]43号
【颁布时间】 2002-07-09
【实施时间】 2002-07-09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3694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通知[失效]

[接上页]

  (六)卫生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机关,推广“122、120、119”联动,建立就近抢救伤员的快速反应机制和提高交通事故急救系统能力的“绿色通道”,形成交通事故现场救援、勘查、消防、排障、疏导一条龙格局。
  
  (七)工商部门要合理规范市场,取缔在道路上摆摊设点、以路为市现象,确保道路畅通。
  
  (八)旅游部门要大力加强旅游行业的安全教育,重点针对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导游、司机,强化安全行车意识。要加强对各旅游单位安全工作的监管,落实安全责任制度,落实用车合同制度。
  
  (九)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十)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做好各部门的组织、协调、联系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深入查找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十一)市政府目标办要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纳入对各级区(市)县政府、各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标准,严格进行考核。
  
  五、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交通隐患整治责任制、基层管理责任制和业主责任制,保障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事故责任倒查,每一起重大客运交通事故和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都要严格追究驾驶员、业主和管理部门的相应责任。对于工作中存在管理失职、玩忽职守导致交通事故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等有关埃塞俄比亚,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或有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要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追究交通事故肇事者、企业法人代表、主管部门及领导的责任,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成都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略)
  
  
二00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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