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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县(市)局、稽查局、社保局: 现将《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2002年度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2002年度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全市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会议精神,确保全市地税系统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据市委《2002年全市司法及行政执法机关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全市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执法思想和行为,通过开展“依法治税年活动”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创建公开、平等、规范、有序的税收法制环境;通过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树立地税新风;通过大力整治税收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整肃队伍形象,保障和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二、组织机构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工作,市局成立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工作推进组。 组长:严玉平 副组长:刘国练韩振远王永涛赵一夫 梅林晶陆晓华金波徐秀兰 成员:吴亚东徐玉生任广玲霍娟 陈力金锋温思南薛龙江 窦丹赵志胜 创建工作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经过努力,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各类严重涉税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预防和坚决打击,税收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2.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循私枉法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执法中的部门保护主义问题明显减少,涉企征纳纠纷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处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它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护。 3.各级地税机关执法部门充分发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职能作用,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树立起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4.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依法纳税,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有所增强。 5.社会各界,各类经济实体对税收法制环境感到基本满意,巩固地税机关在“双评”中取得的成果。 通过达到上述目标,确保创建严明公正,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建设环境总体目标的实现。 四、主要任务 今年全市地税系统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重点工作分解为四个方面17项内容: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年活动,大力整顿规范税收联序,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和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1.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公正执法。各级地税机关严格依法办事,通过加强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等措施,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要大力营造诚信执法氛围,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 2.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搞好税法普及教育,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和联系,赢得各方面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3.实行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全面实行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合理分解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程,认真开展评议考核,特别是要严格过错责任追究,要坚持合法、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积极稳妥,奖惩并举的原则以及权责相一致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从根本上解决执法随意性的问题。 4,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下发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由税务局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的规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审理办法的要求,合理确定重大税务案件的标准,保证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不少于全年税务案件的10%。对达到市局规定的重大税务案件标准的案件要及时报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经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其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律以审理委员会所在税务局的名义下达。各单位在审理过程中要重点关注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处理程序,把好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关口,努力提高审理质量,强化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特别是以权谋私等问题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