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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发[2002]11号
【颁布时间】 2002-06-10
【实施时间】 2002-06-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0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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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加快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抓紧制定全市党政机关公共信息、电子交换信息、电子公文等标准,明确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分类、索引、公布和更新等工作的流程规范,形成党政机关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新机制。重点建设综合统计、宏观经济、政策法规、社会保险、劳动人事、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医疗服务、安全防灾、人口档案等数据库。
  
  16.切实完善党政机关信息网络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党政机关计算机宽带网络互联平台,全面扩容党政机关互联网出口,为政府公众服务平台提供高速宽带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建立健全党政机关信息交换平台,完善数据备份体系、网络安全体系和数字认证体系,为党政机关信息系统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环境;建立电子政务综合服务平台,集中整合利用机房资源、服务器资源和政务信息库资源,使各级党政机关在环境、设备、数据库、应用服务等方面共享资源,为公众提供集中的服务目录。信息查询和业务办理等全方位的服务。
  
  五、高标准建设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
  
  17.建立完善电子商务体系。重点是建立和完善包括电子商务认证中心、网上金融支付系统、现代物流配送系统和 IC卡综合流通系统。以金融系统、大型专业物资系统等为突破口,建设全市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同时,大力推动以电子商务为主体的各项应用服务的发展,加快社区信息化和家庭信息化。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搞好各种应用系统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接入,为各应用单位上网提供服务。发挥政府机关、金融证券、交通运输等大型专业网的优势,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硬件支撑。
  
  18.鼓励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制定和颁布鼓励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优惠政策。严格管理制度,搞好电子商务安全认证工作,防止网上欺诈行为。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坚决打击各种网上虚假、欺诈行为。
  
  六、全面推进企业和社会公共事务信息化
  
  19.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信息化。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为主,循序渐进”的方针,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工程。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生产工艺,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实现生产方式系统化;改进营销手段,实现商务运营电子化,努力使我市企业信息化走在全国前列。重点推广企业资源规划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制造技术以及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技术,实现从产品设计、工艺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全过程的信息化,切实转变生产和经营方式。
  
  20.切实搞好公共事务的信息化。采用政府投资引导、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等多种融资方式,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网络教育、金融证券、商业物流、公共交通、企业和个人征信等领域公共事务信息化,提高社会各行各业的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市民工作和生活的质量,让市民真正感受和体会到信息化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21.加快推行教育信息化和社区信息化。切实加快全市教育信息中心建设步伐,完成教育中心机房建设;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网的建设,力争所有公办中小学校和有条件的民办学校实现“校校通”。贯彻落实信息化社区评价规范,积极开展信息化社区的评价工作,鼓励网络接入商、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投资社区信息化的建设,提高社区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为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创造条件。
  
  七、不断强化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22.高度重视计算机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能否正常运行,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坚持“积极建设,顺应发展,加强防范,确保安全”的方针,努力提高全体市民的网络安全意识,建立有效的信息网络安全系统,确保国家和我市的安全利益不受影响。
  
  23.加快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建设。建立目标明确、设置合理、反应灵敏、行动迅速、打击有力的网络安全体系。重点保护党政机关内部计算机网络安全和党政机关在互联网上建立的公众网站,确保党政机关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数据交换的绝对安全。大力发展网络安全技术,建立和武装网络安全警察,培养高学历、高素质的反网络违法犯罪、反计算机病毒危害的专业人才。广泛推广使用防杀病毒软件,鼓励使用国产加密软硬件设备,及时公布各种计算机病毒特征,做好恶性病毒预警,防止各种网络违法犯罪分子对我政治、经济、军事机密的窃取,防止敌对势力对我重要经济、社会、军事设施的计算机系统进行干扰。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监管,防止泄密和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有效抵制敌对势力在思想文化领域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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