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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2.加强统一规划。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把信息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总体规划和建设之中,加强统筹规划,搞好宏观协调,确保建设质量。要认真贯彻实施《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五”规划》,保证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市总体规划制定规划实施方案,经市信息化委员会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 33.加大资金投入。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将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维护所需各项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由同级计划和财政部门给予解决。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维护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以保证信息化建设的连续性。要增加信息化应用推进专项资金,推进公共事务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和社区信息化的发展。要加大投融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信息化建设。要科学论证信息化投资项目,坚决执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