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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广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已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审定,现转发给你们。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六月十日 广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黄打非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统一领导、条条切块、属地为主、分兵把守”的工作机制,现将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 代表市委、市府领导和部署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 1.把握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的新闻宣传基调,指导和掌握重大扫黄打非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导向。 2.把扫黄打非工作列入两个文明建设宣传的内容。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宣传扫黄打非工作的意义、知识和成果。 三、市委政法委和市维稳及综治办 1.将扫黄打非工作列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内容。 2.配合市扫黄打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协调在扫黄打非工作中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对案件的处理。 3.协调对扫黄打非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市教育局 1.在学校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拒绝购买盗版及有政治问题、淫秽内容的书刊及音像制品的教育活动。 2.配合有关单位对学校内部和校园周围的书店、音像制品商店、游商进行清理整顿。 五、市交委 1.督促各客货运站场加强盗版、淫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检查,从源头上进行封堵,严禁其流通。 2.加强对营运车辆的路检路查,建立流动监管机制。 3.密切配合各级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公安、文化等部门的扫黄打非行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非法音像制品、政治性印刷品的流动信息。 六、市工商局 1.加强市场巡查,查处各类无证照的经营活动,依法取缔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非法经营户。 2.参加全市性扫黄打非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3.配合新闻出版和文化部门,对全市印刷行业、出版物经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培育健康的市场体系,并加强规范管理工作。 七、市知识产权局 1.研究和制定市知识产权管理的重大政策和对策。 2.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政策咨询,依法处理违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关规定的问题。 3.统筹协调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4.参加全市性扫黄打非统一行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八、市文化局 1.参加全市性扫黄打非统一清查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2.制定全市清理整顿文化市场行动方案和行动计划(文化局职责范围内),协调组织和指导有关业务部门开展清查整顿行动。 3.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行使对音像制品的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的监管,并制定清查音像制品市场的行动方案,协调组织和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统一清查行动。 4.负责对涉及盗版及内容违法的音像制品进行鉴定。 九、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 1.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书报刊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及印刷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查办和打击经营盗版、淫秽及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活动。 2.制定清查整顿出版物、印刷市场、书报刊市场的行动方案和行动计划,协调组织和指导有关业务部门开展统一清查行动。 3.负责对涉及盗版、淫秽和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不包括音像制品)进行鉴定。 4.参加全市性扫黄打非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十、市公安局 1.参加全市性扫黄打非统一行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2.负责扫黄打非工作中有关盗版、淫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大案要案的侦破。 3.负责指导和协调区、县级市公安(分)局的扫黄打非工作。 4.协助配合市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文化、工商、海关等部门组织的扫黄打非工作和执法行动。 十一、市检察院、市法院 大力支持和配合各部门、单位的扫黄打非工作,积极给予法律指导和咨询;按法律规定审查批捕、起诉犯罪嫌疑人员;对该类案件的刑事立案进行监督;查处在扫黄打非过程中涉嫌构成贪污、贿赂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行为。从严惩罚生产、运输、经营非法出版物的犯罪分子。 十二、市财政局 根据市扫黄打非工作需要,对专项经费预算加以核定,按规定及时拨付经费并加强经费的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