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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办发[2002]25号
【颁布时间】 2002-07-01
【实施时间】 2002-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1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县级政权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各市(地)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柳州铁路局,各大专院校:
  

  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区在乡镇和部分县(市、区)推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区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0]25号)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加强县级政权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政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我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继续巩固、提高、完善乡镇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在全区县级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在县级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是我区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方针的落实;有利于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改进政权机关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改进政府施政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应对加入世贸组织面临的挑战,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充分认识在县级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重大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明确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强县级政权机关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以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大力提高机关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我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提供政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政务公开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2.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3.注重实效。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有利监督。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基本要求
  
  1.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业、事业单位办事;
  
  2.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
  
  3.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4.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要通过一至两年的努力,使政务公开制度成为我区县级政权机关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和时间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县级政权机关及各职能部门应将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公众反映强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是县级人民政府本身的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包括社会公共事务的公开和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
  
  1.县级人民政府的政务公开。主要是重要的“事权”、“财权”、“用人权”的公开。包括:
  
  (1)政府确定的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和有关行政审批情况;
  
  (2)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执行情况;
  
  (3)政府年度预算、决算情况,预算外资金项目及收入情况,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晶目的商品、劳务采购情况等;
  
  (4)政府每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
  
  (5)政府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重要人事任免及奖惩情况;
  
  (6)政府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况。
  
  2.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政务公开。主要包括:
  
  (1)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2)上级下拨的涉及公众利益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
  
  (3)部门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
  
  (4)部门干部任免及奖惩情况;
  
  (5)部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标准、时限、程序、监督投诉处理办法、途径、结果以及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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