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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发[2002]45号
【颁布时间】 2002-05-31
【实施时间】 2002-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2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全省梯田建设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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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资金投入
  
  规划期内新修梯田面积1250万亩,按土坎梯田每亩补助40元,石坎梯田每亩补助200元计算(石坎梯田每年2万亩),共需投资5.32亿元,平均每年0.532亿元。规划期内新建集雨水窖250万眼,每眼水窖补助400元,共需投资10亿元,平均每年1亿元。以上两项规划总投资15.32亿元,其中每年投资1.53亿元。
  
  三、实施规划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
  
  为使梯田建设规划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将实施规划纳入领导班子的责任目标管理,实行政府领导负总责及行政、技术双轨承包责任制。各县成立梯田建设领导指挥部,由主管农业的行政领导任总指挥,农口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指挥部设在水利水保部门,发扬领导苦抓、部门苦帮、群众苦干的“三苦”精神和庄浪精神,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实行梯田建设目标考核,增强各级干部认真实施规划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推广成功经验,科学实施规划
  
  大力推广全省在梯田建设实践中总结并行之有效的经验,坚持“四集中、四统一”的做法(即集中领导、集中劳力、集中时间、集中连片,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施工、统一标准),完善劳动积累工制度,坚持春、夏、秋三季群众修建和专业队常年施工相结合,人工平整和机械施工结合,分散治理与集中治理结合,大力推广梯田建设优化技术措施,做到规模化治理,规范化实施,优质化建设。
  
  (三)健全管理制度,狠抓配套建设
  
  1.坚持实行《农田基本建设通知书》制度。为保证规划实施,做到规模集中连片治理,对当年实施地块要做到早安排,早定位,及早向农户发放《农田基本建设通知书》,以便让农民倒顺作物茬口,腾出地块,为统一施工做好准备。
  
  2.严格检查验收,达标表彰奖励。严格按照《甘肃省梯田建设管理办法》的标准要求进行检查验收,采取乡普查、县复查,省、地抽查的办法每年检查验收,每两年对实现梯田化的县进行表彰奖励,通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保证梯田建设的数量落实,质量达标创优。
  
  3.狠抓配套建设,实行四个结合。在兴建高标准、高质量、规模化梯田的同时,抓好建设区的道路建设,落实机耕深翻,培肥地力,配套小型拦蓄工程和集雨水窖,坚持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同步推进,一次到位。在梯田建设中,一是与小流域综合治理相结合,实行山、坡、沟兼治,田、林、路配套。二是与调整农业结构和发展流域高效农业相结合,坚持梯田、水窖、科技、结构调整的旱作农业发展思路,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全方位治理开发。三是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以稳定解决群众温饱为目标,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四是与退耕还林还草相结合,以改促退,保证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
  
  (四)落实政策措施,加快建设进度
  
  继续坚持梯田建设中的扶持政策和办法。一是在承包地上兴修梯田,坚持“谁兴建、谁经营、谁受益”和“使用权、管理权、受益权长期不变”的原则;二是建立健全投入补偿制度,凡在承包地上因修梯田等提高了地力的,使用权转移时,按土地肥力等级给予补偿;三是坚持自愿互利、协作兴建的原则,在群众自愿协作的基础上,采取以工还工或以钱物顶工的办法;四是实行以工代赈兴修梯田,采取扶贫与兴修梯田挂钩的办法。同时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吸引资金,鼓励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加快梯田建设步伐。
  
  (五)多方筹资,实行统一运行和管理
  
  梯田建设坚持国家补助为辅、群众投劳为主的原则。国家、地方、群众三方筹资,集体、个人等多方集资。省上每年将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梯田建设,各地县也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梯田建设的开展。在资金投入和管理上,各级可建立梯田资金专户,将省级各部门的梯田补助费统一纳入专户管理,采取报账制的办法,经水利水保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按规划统一安排使用,封闭运行。各级财政和水利水保部门要加强资金的统一运行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六)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各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省、地、县水利水保部门有计划地分期分批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为梯田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验收总结等工作服务,推动梯田建设工程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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