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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02]69号
【颁布时间】 2002-05-31
【实施时间】 2002-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2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2002-2005年)的通知

[接上页]

  六、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管理;编制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市政府系统“三网一库”建设方案及年度建设任务指导书;对申请立项的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前期审核,并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方案的必要性及技术标准进行论证;统一掌握纳入市财政预算的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统一组织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所需设备的政府招标采购;制定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涉及的技术、标准、规范、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和公务员办公自动化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验收、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
  
  各地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本规划纲要和年度“建设指导书”的要求制定其建设方案,并报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建设经费落实到位。
  
  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室要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信息化工作作为其基本职能,并加大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各地区和有条件的部门要确定专门机构,没条件的部门也要选派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的管理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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