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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顺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安顺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
【颁布时间】 2002-05-30
【实施时间】 2002-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3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顺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

[接上页]

  1、土地的位置、地块现状、面积、使用年限、用途、规划设计条件;
  
  2、投标人的范围及资格:
  
  3、报名地点、时间;
  
  4、投标地点和截止日期:
  
  5、给付中标价的方式:
  
  6、评标方法;
  
  7、开标地点、时间;
  
  8、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更改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内容的,应在投标截止日七日前作出相应公告。
  
  (二)投标人报名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领取空白标书及有关招标文件,并交付保证金,保证金按拟招标地块的区位和面积确定。
  
  (四)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勘察招标地块现场,并进行答疑。
  
  (五)投标人编制标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投入标箱,下列标书为无效标书。
  
  1、超过投标时间所投的标书或截止日后所收到的邮寄标书;
  
  2、标书或标书附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标书或标书附件字迹不清或难以辨认的;
  
  4、投标人不具备资格的;
  
  5、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重复投标的。
  
  对被认定为无效标书的,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进行解释。
  
  (六)招标人通知各投标人及有关部门人员召开开标会议,当众启封、宣读标书,进行验标及宣布标底。
  
  投标人有权查询开标记录及附件。
  
  (七)招标人按公告的条件及程序确定中标人。定标时,招标人可选用以下其中一项条件确定中标人,但采用下述第二项为中标条件的,应由评标小组在开标后5日内对所投标书进行评标、定标。
  
  1、在竞投期内出价最高者;
  
  2、根据竞投出价、支付出让金期限和方式及规划设计方案优选等,经评标小组综合评定最优者。
  
  (八)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发出书面通知
  
  (九)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与市或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不低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的保证金。
  
  (十)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及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第十六条 中标人已交付的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金。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定标结束后7日内退还保证金。
  
  第四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
  
  第十七条 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公开拍卖出让。
  
  (一)以获到最高出让金为主要目标,以出价最高为条件确定受让人的;
  
  (二)对土地使用者资格没有特别限制,一般单位或个人均有可能有受让意向的;
  
  (三)土地用途无特别限制条件的;
  
  第十八条 土地拍卖的基本程序
  
  (一)拍卖人在拍卖前二十日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土地的位置、地块形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条件;
  
  2、竞买人的范围及资格;
  
  3、竞买人报名地点及申请的截止时间;
  
  4、拍卖地点和时间;
  
  5、拍卖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拍卖人更改公告内容的,应在竞买申请截止7日前作出相关的公告。
  
  (二)竞买人报名、并领取竞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
  
  (三)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前递交竞买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格证明。
  
  (四)拍卖人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竞买资格证书和统一编号的应价牌,并由竞买人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按拟拍卖地块的区位和面积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文件在竞买申请截止日之后收到的;
  
  2、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或难以辩认的;
  
  4、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被认定为无效申请的,拍卖人无须对竞买人进行解释。
  
  (五)组织竞买人勘察拍卖地块现场,进行答疑。
  
  (六)拍卖人在公告的时间、地点按以下程序拍卖:
  
  1、竞买人显示应价牌,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2、主持人介绍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
  
  3、主持人公布拍卖起价和第一次应价后叫价递增幅度;
  
  4、竞买者按规定的方式应价或加价;
  
  5、主持人在连续两次宣布最后应价而没有再加价主持人落槌;
  
  6、主持人宣布最后的应价者为竞得人;
  
  7、拍卖人与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拍卖人、竞得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拍卖标的;
  
  (3)拍卖成交时间、地点;
  
  (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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