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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做好分洪口门分洪的各项准备工作。永定河大旺村、永定河郎园、永定新河28+082、沟河桑梓分洪口门采用机械挖掘与爆破相结合的方式破除。爆破由天津警备区负责,机械挖掘由口门所在区县负责。其他分洪口门采用机械挖掘方式破除,由所在区县负责,必要时请部队配合。 (九)抓好清障工作。主要行洪河道内不得设置有碍行洪的网箱、渔具和阻水坝埝等障碍物,已经设置的,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在汛前清除完毕。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清障工作的领导。各级防汛部门和河道管理部门要抓好落实,强化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对违章行为依法严惩。大港区防汛部门要做好独流减河清苇障工作。 (十)保障防汛通讯畅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讯组要会同有关通讯单位对防汛通讯网进行检查。各区县要加强防汛一级网和二级网的管理,做好检修和维护。蓄滞洪区预警反馈系统基站所在区县要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尚无预警反馈系统的蓄滞洪区所在区县要制定应急通讯措施预案。电信部门要对防汛通信线路进行检查,保证汛期电话、电信通畅。 (十一)加强防办自身建设。各级防办要加快规范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优化人员结构,不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为领导指挥决策当好参谋。市防办要加快防汛指挥系统工程建设步伐,加强市防办办公网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办公效率和工作质量。各区县防办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身建设规划,逐年实施。 二、全力抓好农村抗旱,保证城乡供水安全 今年是我市连续干旱的第六年,抗旱形势更加严峻。要密切注意雨情和供水情况的变化,积极做好各项抗旱工作。 在城市供水方面,要加强城市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科学合理地调度引滦水,保护引滦水质。制定城市应急调供水预案,做好再次引黄济津的准备。各有关区县要建立保水护水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私自引用城市水源现象的发生。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根据水源情况及时调整供水指标,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指标供水。进一步加大节约用水工作力度,确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1]40号)提出的26项节水措施落到实处。各用水单位要增强节水意识,严格按照核定的指标用水。各级节水管理部门要加强节水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浪费水的行为。 在农业抗旱方面,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抗大旱和长期抗旱的思想,把抗旱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把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作为农村抗旱工作的重点,认真落实市政府批准的解决我市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的实施方案,推动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程的实施。及早编制抗旱预案,围绕抗旱抓好以节水工程和小型引蓄水工程为重点的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积极维修机井,增建抗旱应急设施,推广多种节水措施和农艺、生化措施,种植抗旱作物,扩大节水灌溉面积。合理调配农用水源,抓住时机争取多引水、多蓄水。积极发挥抗旱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技术水平,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服务。 三、加强城乡排涝工作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区分部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修订市区防汛预案,在汛前完成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清除阻碍排水设施正常运用的违章建筑,做好排除市区积水的各项准备。不得向海河、津河、卫津河排放污水,保护市区景观河道水质,满足沿河工业生产用水需要。有农业的区县要对排水泵站、闸涵等农用排水设施进行检修,保证汛期排涝顺畅。 四、做好防御风暴潮的准备工作 沿海各企事业单位的防潮工作由所在辖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塘沽区、大港区、汉沽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统筹管理辖区内的防潮工作,切实落实防潮责任制,编制防潮预案,制定防潮措施,确保防潮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塘沽区、大港区、汉沽区防办要配合市防办做好我市沿海实时潮位监测系统的维护管理,保证防潮信息发布畅通。有海堤和防潮设施建设任务的单位,要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完成建设任务。 五、遵守防汛纪律,服从指挥调度 全市防汛抗旱有关单位要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在洪涝潮、干旱灾情面前,一定要服从大局,听从指挥,做到互通信息、互相支援、共同协作。对不服从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严肃处理。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抗水旱灾害意识 各级新闻宣传部门和防汛抗旱部门,要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和《天津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防汛抗旱工作,使全市人民进一步树立节水、保水、护水意识和防大汛、抗大旱意识,自觉履行义务,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