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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宁防办[2002]68号
【颁布时间】 2002-05-29
【实施时间】 2002-05-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5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本市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和社区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工作意见

[接上页]

  四、工作步骤
  
  全市的人民防空教育工作先在我市部分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和社区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在此基础上,逐步普及到全市各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和社区。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抓好落实。人民防空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之一,是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的重要措施。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要把人民防空教育纳入国防教育、社会普法教育和在校学生素质教育,同步实施;要坚持与精神文明建设、普法教育、国防教育、在校学生素质教育有机结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局面,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区人防办作为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各区的宣传、司法、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和人防部门要多方配合,形成合力,从实际出发,精心计划,精心组织,帮助、指导各单位开展好人民防空教育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2.突出重点,依法施教。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工作,一定要以《人民防空法》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根据单位的特点和受教育者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提出不同的教学要求,采用不同的教育手段。要把树立忧患意识、依法履行人民防空义务、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技能作为教育重点。
  
  3.形式多样,务求实效。在教育形式上,可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手段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灵活多样的人民防空教育,采用教育对象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和各种现代教育手段,增强人民防空教育的实效。
  
  附:南京市人民防空教育试点工作计划
  
  
南京市委宣传部
  
  南京市委工业交通工作委员会
  
  南京市司法局
  
  南京市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
  
  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南京市人民防空教育试点工作计划
  
  
┌──────┬──────┬─────────────┬──────┐
  
  │试点单位│时间安排│工作内容│责任单位│
  
  ├──────┼──────┼─────────────┼──────┤
  
  │高等院校:│2002年3│调查研究,确定试点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月-6月准备 │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准备││
  
  │南京审计学院│阶段│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工作意见。││
  
  ├──────┼──────┼─────────────┤│
  
  │大中型企业:│2002年7│试点单位按照工作意,制定│试点单位及试│
  
  │南京晨光集团│月-12月准 │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点单位所在区│
  
  │有限责任公司│备阶段││的宣传部、司│
  
  │南京化工厂│││法局、全民国│
  
  ├──────┼──────┼─────────────┤防教育办公室│
  
  │社区:锁金村│2003年1│总结试点经验,整理上报试点│和人防办公室│
  
  │街道锁金四村│月总结阶段│成果。││
  
  │社区五老村街││││
  
  │道小杨村社区││││
  
  │夫子庙街道小││││
  
  │西湖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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