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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02]92号
【颁布时间】 2002-06-03
【实施时间】 2002-06-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9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外经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高口岸工作效率促进外贸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状况,强化政府对口岸监管和打击走私、骗税、骗汇力度,规范与进出口有关的各种行为,维护正常的贸易秩序。
  
  六、强化联合办公和文明窗口建设
  
  今年内要建立和完善报检报关中心制度,口岸现场逐步实现一幢楼办公、一条龙服务,变"进几家门办一件事"为"进一家门办所有事"。口岸各查验单位的对外窗口要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规则,公布服务时限、收费标准和收费依
  
  据,开具正式发票,严禁搭车收费,严禁任何中介机构盗用查验单位名义乱收费。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检查制度,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活动。突出窗口竞赛和规范窗口人员的服务,逐步提高联合办公和一个窗口对外的服务水平。
  
  七、拓宽口岸陆、空运渠道
  
  根据苏通长江公路大桥即将开工建设,我市铁路运输即将全面营运及现有南通兴东机场运能富余的实际,积极探索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陆路衔接和水铁联运拓展经济腹地的有效渠道,开展和完善国际货运包机的可行性分析,充分发挥我市现有交通基础设施的功能。加快建立口岸物流中心,提高口岸进出口物资的综合通过能力,优化口岸对外招商的投资环境建设。
  
  八、加强口岸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1]38号)精神,市政府已经成立南通市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全市口岸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要建立经常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口岸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口岸的功能建设,满足和支持港务局和企业自备专用码头对外开放的需求。要加大口岸基础建设投入,加快口岸设备更新改造,提高口岸货物通过及作业能力。口岸各管理部门要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清理、修订本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促使本系统简化管理手续和业务流程,规范收费标准和办法,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口岸管理工作的整体合力,使南通
  
  口岸服务于全市开放型经济的各项功能得到更好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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