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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经贸委(经委)、省各有关部门、省有关企业: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决策,把《省政府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意见》》(苏政发[2002]36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和工作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一)努力形成全省做大做强的工作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意见》的》的主要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企业做大做强的主体意识和紧迫感、责任感,努力形成政府部门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服务和政策支持的良好外部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全省培育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座谈会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努力在全省形成一个有利于做大做强的强大舆论氛围。 (二)突出抓好一批重点企业集团。 根据《意见》提出的目标,省里突出抓好一批重点企业集团的做大做强工作。“十五”末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以上企业2家,200亿元以上企业9家,100亿元以上企业22家。重点是省内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同时兼顾其他企业。2002年作为全省做大做强工作的突破年, 要突出抓好熊猫集团、春兰集团、汽车集团、徐工集团和苏果超市等企业的做大做强工作,上半年形成工作方案,下半年抓紧组织实施。企业是做大做强的主体,各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自身发展,加强合资合作,加强资产重组,切实推进做大做强工作,涉及到资产重组的,各重组企业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由目标企业牵头成立筹备组,组织论证,制定《章程》,进行资产财务清点、测算,确定组织构架,推进方案实施。同时,由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成立联络组,主要是履行政府依法推动职能,协调解决企业重组中出现的问题,按一厂一策的原则,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和建议,为企业重组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在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 各地要按照《意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对本地大型企业集团进行深入的调研和分析,按照全省做大做强大型企业集团的指导性名单(详见附件1),制定全市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大型企业集团计划,并于6月底前报省经贸委。 (三)组织大企业开展对标找差距活动。 各地要按照每个重点行业一个龙头、每个地区一个典型的要求,确定1-2户重点企业集团,进行对标找差距活动。按照《江苏省大型企业集团对标找差距及做大做强方案要点》的要求(详见附件2),督促企业制订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方案,并组织好论证工作,争取上半年完成。 (四)狠抓个案,实现“三跨”重组的突破。 要把推动大型企业集团的资产重组,实现强强联合,作为做大做强的关键措施。省里重点协调有关市抓营业收入200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对省里已确定的全省性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要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特别是在解决历史包袱等问题上积极给予政策倾斜。各地要在本地区范围内选择3-5户骨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推动其做大做强,力争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上实现突破。 (五)加强对大型企业集团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工作。 为了及时跟踪全省大型企业集团的发展状况,我委从今年4月起建立全省120户大型企业集团主要经济指标季度报表制度。各地要按照苏经贸信息[2002]314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及时上报大型企业集团季报,做好对重点大型企业集团的分析、跟踪工作,及时掌握发展动态。 (六)建立做大做强工作责任制。 各地要成立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工作指导小组,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加强领导。要建立企业、主管部门、政府等各级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度。各市指导小组名单请于6月初报省经贸委。 省经贸委将对重点大型企业集团的做大做强工作实施跟踪、检查、督促,检查工作进度,交流工作经验,提出工作意见。年底将对各地经贸系统做大做强大型企业集团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成效明显,完成目标较好的地区将予以表彰。对列入全省做大做强指导名单的大型企业集团,各地要明确目标,对完成全年目标的,要对主要经营者给予重奖。 (七)制定和落实做大做强的政策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意见》中提出的十一条政策措施,提高认识,解放思想,积极地、有创造性地提出本地区、本部门支持做大做强、资产重组的相关政策意见。按照“谁有权,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企业做大做强过程中的政策落实和困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