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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02]75号
【颁布时间】 2002-04-30
【实施时间】 2002-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1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保证教育质量,促进其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226号)、《四川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所称的民办教育机构,是指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小学、普通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以及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的非学历教育机构。
  
  第三条 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公民,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条 民办教育机构应有符合法律、法规的学校章程。
  
  第五条 民办教育机构应配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策观念强、熟悉教育业务、事业心强的专职领导班子。正、副校长(园长、院长)符合任职条件,年龄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以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
  
  第六条 设置幼儿园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园长应具有从事幼教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
  
  (二)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专职教师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身体健康。保育员应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身体健康。
  
  (三)幼儿园应根据办园规模,配备具有任职资格的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受过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可。
  
  (四)有相对独立、安全、固定的园舍。学生人均活动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学生人均户外活动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有基本保证幼儿游戏和教育活动需要的玩教具。
  
  (六)有满足需要的幼儿园保健医疗卫生器械。
  
  (七)幼儿读物学生人均5册以上,并适时更换。
  
  第七条 设置小学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校长具有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有中师以上学历和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合格证书。
  
  (二)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教师应具有中师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教师资格,专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0%以上。
  
  (三)有相对独立、固定的校园、校舍。学生人均占地面积8平方米以上,学生人均建筑面积3平方米以上,学生人均活动面积1.5平方米以上,学生人均绿化面积0.4平方米以上。有供学生体育活动的场地。有国旗、旗杆。寄宿制学校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集体宿舍及食堂等。
  
  (四)教学仪器达到四川省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基本标准;体育器材及音、体、美、卫、劳设备达到四川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装备标准。有较规范的图书阅览室、音乐室、自然实验室、少先队活动室等。
  
  (五)学生人均图书5册以上,订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一定数量的报纸、杂志,或者建有电子阅览室并拥有容量相当的阅览光盘和设备。
  
  (六)学校办学规模不少于6个班,班额不超过50人。
  
  第八条 设置普通初级中学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校长具有从教5年以上经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合格证书。
  
  (二)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教师应具有中学教师资格,其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占80%以上,专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0%以上。
  
  (三)有相对独立、固定的校园、校舍。学生人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学生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学生人均活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学生人均绿化面积不少于0.4平方米。有供学生体育活动的场地。有国旗、旗杆。
  
  (四)教学仪器达到四川省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基本标准,体育器材及音、体、美、卫、劳器材达到四川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装备标准。有较规范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有图书室、音乐室、美术室等。
  
  (五)学生人均图书10册以上,订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一定数量的报纸、杂志,或者建有电子阅览室并拥有容量相当的阅览光盘和设备。
  
  (六)学校在校生不少于6个班,班额不超过50人。
  
  第九条 设置普通高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校长具有从教5年以上经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合格证书。
  
  (二)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教师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占70%以上,专职教师占教师总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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