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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办字[2002]34号
【颁布时间】 2002-04-29
【实施时间】 2002-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3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2年市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2002年,全省市场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实施《河北省“十五”市场体系发展规划》和《河北省发展商贸流通业龙型经济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市场结构,创新市场机制,提升市场功能,融合新型业态,规范市场秩序,为建设现代化的市场体系,逐步实现批发市场的产业化、信息化、国际化和法制化打下良好基础。
  
  主要目标:
  
  ——全省市场建设总投资保持在20亿元以上。商品市场年成交总额达到2440亿元左右,比上年增长7%;要素市场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交易规模稳中有升。
  
  ——市场结构进一步优化。提高大型骨干市场占商品市场成交额的比重,超亿元市场成交额比重保持在70%以上。农产品市场特别是产地型农产品市场数量和交易规模有所增长。商业连锁企业和超级市场门店数增长10%以上。
  
  ——市场布局进一步合理。大型批发市场逐步退出城市中心,集贸市场退路进厅,大型超市、购物中心合理分布。
  
  ——市场机制进一步健全。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和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主要任务
  
  (一)发展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
  
  一是完善销地集散型市场的信息、加工、配送等服务功能,提高其辐射力。省重点培育的石家庄桥西蔬菜、唐山荷花坑、保定工农路、秦皇岛海阳、邯郸蔚庄果菜批发市场和廊坊农产品展销交易中心等成为全国中心级批发市场。
  
  二是强化产地型市场的仓储、运输、质检、保鲜设施建设,增强其吸纳力。
  
  永年南大堡蔬菜市场、冀东果菜市场、馆陶金凤禽蛋市场、定州蔬菜市场、怀来京西蔬菜市场、青县盘古蔬菜市场、饶阳蔬菜批发市场等争取建成为全国中心级或区域型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
  
  三是抓好安国国际中药材商贸中心、沧州红枣市场、石家庄西三教花卉市场等特色市场建设,提高我省地产品外销能力。
  
  四是培育创建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特别是抓住北京申奥成功的机遇,在环京津周围,培育一批交易方式现代化、产品符合无公害要求的农产品市场。
  
  (二)改造提升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
  
  一是大型工业消费品市场加快交易模式转变,由单一的摊位式交易向商场、专卖店、商业街相结合的形式转变。
  
  二是大型生产资料市场加快经营方式转变,由单一的摊位销售制向现代经销制、配送制、代理制及其他形式的产销联盟制转变,扩大网上销售份额,逐步向无形市场过渡。
  
  三是满足城乡不同消费梯次的需要,在城乡结合部合理发展一批旧货市场,进一步规范石家庄高柱、秦皇岛海阳等旧货市场。
  
  四是坚决取缔和关闭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以推销假冒伪劣商品为主、信誉低下、安全隐患严重的市场。
  
  (三)大力推行现代流通方式。
  
  一是加快发展连锁超市和便利店。鼓励河北保龙仓超市、国大便利店、邯郸美食林超市快速扩张,增加分店数量和营业规模。积极做好引入沃尔玛、麦德龙、UPS等跨国企业的有关工作。
  
  二是大力发展物流配送。石家庄、廊坊、邯郸等市率先规划物流园区,完善配套基础设施。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和连锁商业企业配送中心。
  
  三是稳步发展电子商务。以安平丝网大世界、清河羊绒市场为试点,加快大型批发市场的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网上销售的新突破。
  
  (四)加快发展要素市场。人才市场要切实加强基础建设和法规建设,加快人才市场网络化进程。劳动力市场要逐步打破城乡、部门分割,着力推进城乡就业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大力发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重点解决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房产市场重点是大力发展中介服务市场,组建“连锁式”中介服务企业,开展网络经营。地产市场要加强有形市场建设,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技术市场要加强系统培训,逐步推动技术中介的准入制和技术中介制度化管理,培养职业化的高级技术经纪人才,逐步建立技术商品质量监督和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五)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增强批发市场竞争力,关键在于培育适应现代流通需要的市场主体。
  
  一是逐步推广市场主体法人化改造,促使市场经营户尤其是经营大户由个体经营和家族式经营向合伙制、股份合作制等现代贸易公司转型。
  
  二是引导经营业户向品牌商品的总代理、总经销转化,吸纳部分生产厂家和经销商进驻市场,优化批发商的结构。尽快培育一批经营触角长、信息灵敏、实力较为雄厚的大型批发商,成为市场的中坚力量,促进生产经营的规模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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