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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办字[2002]34号
【颁布时间】 2002-04-29
【实施时间】 2002-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3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2年市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六)积极培育中介组织。发展经纪人队伍、信息咨询机构、资产和资信评估机构、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重点抓好两个方面:
  
  一是适应加入WTO、国际贸易发展的要求,加快发展各种行业协会,为市场提供信息技术、价格协调与行业管理、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应诉等服务,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贸易风险防范机制。
  
  二是要着力培育农民自发兴办的各类流通组织和中介机构,包括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农产品促销组织等,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能力。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宏观调控,优化市场结构。
  
  强化批发市场的规划布局,鼓励现有大型市场以控股、参股、建分市场的形式,跨地区施行兼并、重组,同一区域同质市场进行适度集并,推进批发市场的区域布局调整。在特色农产品集中产区、省际接壤地带规划建设一批产地型农产品市场。在国家相关法律尚未出台以前,研究制订和调整省内商业流通网络布局规划及相关政策,本着既要符合国民待遇,又能对现有流通企业有所保护的原则,防止在新型业态出现新一轮恶性竞争。编制既符合现代物流要求,又能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资源的物流产业发展规划。
  
  (二)实施全方位整合,创新市场机制。
  
  一是省内骨干市场全面推行市场改制,实行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制度创新。
  
  二是加强市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使市场管理步入网络化、系统化、规范化轨道,从人治走向法治,从粗放管理走向规范化管理,实现管理创新。
  
  三是在新华集贸中心等小商品市场推行代理制,在石家庄西三教花卉等农产品批发市场探索拍卖制,实现交易方式创新。
  
  四是美化、绿化市场环境,改善市场外部形象;改善、调整商品结构,引入专业化、品牌化的经营理念,提高市场信誉水平,实现形象创新。
  
  (三)加快设施建设,提升市场功能。
  
  继续高起点谋划和建设重点示范市场项目,重点抓好白沟国际商城等第二批示范项目,争取2002年底全部竣工投入运营;加快第三批项目的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充分发挥重点市场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各类批发市场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拓展市场功能。
  
  一是继续选择20家基础较好的市场,建立电子结算和信息网络系统,提高市场信息化水平。
  
  二是广泛争取各方面资金,加快配备农产品市场的质量检测设备、加工设备、冷藏保鲜设施、保鲜运输车辆等,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是在骨干市场配套建设会议场馆,积极组织国际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商品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提高市场知名度。
  
  四是依托市场发展进出口贸易公司,扩大进出口业务,强化进出口代理功能。
  
  (四)融合新型业态,提高流通效率。在批发市场领域,加快各类商业业态的有机融合,特别是引入代表流通发展方向的新型营销方式,扩大规模,减少环节,降低成本。
  
  一是引导零售份额较大的消费品批发市场,采取自营和招商相结合的手段,向连锁超市、仓储式商场、专卖店、商业街等商业业态转化。
  
  二是积极拓展市场服务方式,发展主动配货交易,使市场成为超市、连锁经营的采购中心和配送中心。
  
  三是依托市场现有仓储、运输、信息设施,建设区域性、行业性的物流中心。
  
  (五)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按照省政府部署集中搞好贸易市场整顿工作,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加强税收征管、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规范交易行为;加强市场监督。
  
  二是推行会员制管理,建立严格的经营商户资格审查制度,登记包括经济实力、经营能力、商业道德等内容的商户档案,严格经营主体的资格准入。
  
  三是建立健全市场的质量监督体系,严格市场的商品准入。进一步加大工商、公安、物价等职能部门的执法力度,强化政府监管。建立健全市场商会和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监督和仲裁规则,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社会舆论对市场的监督作用,确保公开、公正、有序的市场秩序。
  
  (六)改善市场环境,推进要素市场发展。
  
  一是继续深化人事、户籍、产权、住房等项制度的改革,放宽要素流动的政策界限,逐步提高要素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
  
  二是继续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加强监督和落实,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增加政策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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