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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02]65号
【颁布时间】 2002-04-28
【实施时间】 2002-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4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外经贸委、重庆海关、市外办《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的实施意见

  
  针对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的严重损害我国领土主权、民族尊严,带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屡禁不止,违法违规编制出版地图和地图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为维护我国版图的尊严,严厉打击非法编制出版地图的行为,促进地图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9号)要求全国各地开展对地图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办发[200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地图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贯彻国办发[2001]79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我市地图市场秩序规范和整顿工作
  
  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体现着一个国家在主权方面的意志和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外交立场,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社会各方面对地图的需求越来越大,地图的品种也越来越丰富。地图以其庄重、直观、易读的特点,在为领导决策、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服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地图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各种问题也不断产生,地图市场混乱的状况十分突出,一些损害我国领土主权、民族尊严和版图完整、带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屡禁不止。如一些地图产品漏绘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和台湾岛,错绘国界线,甚至将西藏自治区、台湾省表示为独立国家等一些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动,侵权盗版、粗制滥造,非法编制出版地图,甚至在市场上公开销售保密地图。这些地图产品在社会上销售、展示,不仅造成了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还严重扰乱了地图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合法地图生产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重庆直辖以来,随着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速度加快,社会对地图的需求越来越大,地图市场也从无到有、日益繁荣。仅每年在我市出版发行的重庆市地方性地图有20多种、印数100多万幅(册),在市场上销售的纸质地图、电子地图、工艺品地图等各种形式的地图产品更是难以统计,其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上述问题。
  
  当前我市地图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销售商,尤其是图书、影像批发市场和个体经营者,对所销售的地图产品不问来路,使存在政治问题的地图产品流入我市图书音像市场,造成不良影响。二是在我市一些公共场合,报刊、影视上以中国地图图形为载体制作的宣传品、广告等错绘国界线和漏绘南海诸岛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一些不具备编制出版资格的单位和部门违法违规编制出版各种地图,侵权盗版、粗制滥造的问题较为突出。四是在地图编制环节,有的部门从经济利益出发,不重视基础地理资料的更新,致使质量不高、现实性不强的地图充斥市场。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是国家版图意识淡薄。社会公众、媒体对地图产品同时具有严肃的政治性和严格的科学性缺乏足够的认识,造成有政治问题的地图屡屡出现。二是地图编制出版质量管理办法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三是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各部门间没有形成有效的协作机制,相关的法规规章还不够完善。
  
  二、我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的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
  
  我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根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采取集中行动、专项治理等方式,严肃查处非法编制出版地图行为,严厉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加大对进出口地图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地图管理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提高地图产品的质量。
  
  我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全市范围内的整顿和规范,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使带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基本杜绝,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普遍提高,政府对地图市场的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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