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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京地税征[2002]193号
【颁布时间】 2002-05-17
【实施时间】 2002-05-17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3715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发票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失效]

[接上页]

  2、提高发票印制的设备技术水平,是指印刷厂在印制发票过程中,要想达到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的质量要求和实现发票的防伪措施,必须采用五色以上的高速连续印刷设备和数字印刷技术以及彩票覆盖膜技术,其核心是:发票格式的印制、发票号码的喷印和防伪号码的喷印及覆盖必须一次完成且印刷速度在每分钟70米以上,并且经覆盖的防伪号码必须在任何光线下使用任何设备在刮开前都不能识别出来。此套生产设备和利用的印刷技术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且投资较大,制“假”者即使掌握了防伪号码如若制“假”,由于印制成本较高,也将无利可图。
  
  3、建立识别真、假发票的电话语音查询和网上查询系统。
  
  现行的真假发票识别办法,要求消费者必须持票到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的专门人员进行辨别,且由于受地域限制,不能为外埠的消费者提供便利的鉴别服务。因此,除办案需要外,基本上没有消费者主动到税务机关申请辨别真假发票的。这也使真假发票的辨别量很小,不足以对用“假”分子形成威慑,也是造成“假”票泛滥的一个原因。所以说,为广大消费者、企业财务人员和企业经营者等管理人员提供一个简单有效的识别真、假发票的途径,也是我们此次深化发票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
  
  语音电话及网上真、假发票查询系统工作模式:
  
  (1)查询人收取发票后,刮开防伪号码覆盖膜;
  
  (2)拨打电话号码或上网(电话号码和网址可印在发票上);
  
  (3)请查询人输入或录入发票号码和防伪号码:经过发票防伪查询管理软件与发票防伪计划管理软件的数据核对,如一致为真,并通过语音或文字反馈告之;如不一致为假,也通过语音或文字反馈告之,并建议举报。
  
  (4)请查询人输入或录入开票人地税计算机代码;经过发票防伪查询管理软件与“大系统”售票数据核对,如一致为真,并通过语音或文字反馈告之;如不一致为假,也通过语音或文字反馈告之,并建议举报。
  
  (5)请查询人输入或录入发票的大写金额合计数额和电话等联系信息,做为税务机关开展发票专项检查的案源,如发现问题可视同查询人举报并予以奖励。
  
  此举,可有效地遏制经营者买“假”用“假”和购买、使用倒卖真票以及真票假开的发票违法行为。
  
  4、建立发票单项举报奖励制度;凡举报并经查实的,除对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处罚外应制定一个最低的奖励标准并公之于众,以此来调动广大消费者举报的积极性,协助税务机关打击各种发票违法行为。
  
  (二)在全市范围内选择部分行业、个别票种逐步推行“有奖”发票,并最终全面实行。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当前消费者普遍存在的索要发票意识不强的局面,除继续加强税法宣传外,利用“有奖”发票这种经济手段调动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以此来最大可能地减少经营者通过不开发票、不申报纳税的手段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的现象,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
  
  据了解,全国(港、澳、台除外)现已有绝大部分省、市共有60多个地、市级地方税务机关采取了“有奖”发票这种形式介入发票管理,普遍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如果我市选择饮食、娱乐、广告和旅店行业及服务业发票做为全面实行“有奖”发票的试点,在年布奖3000万元左右的投入情况下,以2000.年实征营业税17亿元为基数,按增长50%保守地测算,实行“有奖”发票后2002年将至少增加税收8.5亿元,并且绝对额将持续保持下去。
  
  (三)通过逐步推广税控装置的使用范围,继续扩大定额发票的适用范围,最终取消现行的手开式发票,底杜绝经营者利用真票假开的手段而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现象。
  
  针对现阶段发票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的工作精神,提出了深化发票改革的各项措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条件具备一项实施一项,以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总之,我们认为通过继续深化发票改革,采用信息化的防伪技术,引入经济的管理手段,提高发票印制的技术含量,为社会提供便利的查询途径,并通过逐步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和扩大定额发票的适用范围以及逐步取消手开式发票,建立并完善发票举报奖励制度并辅之以进一步加大发票检查和处罚力度等其他配套措施,通过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参与发票管理,最终将能够达到以“票”控税、监控税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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