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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云政办发[2002]44号
【颁布时间】 2002-04-27
【实施时间】 2002-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5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继续加大信贷投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十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经贸委及政府有关部门要转变职能,减少审批,增强服务,通过强化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对企业的技术改造进行宏观引导;要进一步简化和规范项目审批,完善项目登记备案制,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发布产业政策及技术改造投资信息,做好银行和企业间的沟通和联系工作;同时加强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工期、质量”的控制和监管。
  
  十三、做好前期工作,增加项目储备。各级经贸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增加项目储备,正确引导信贷资金的投向,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在此基础上,省经贸委及有关商业银行要积极向国家经贸委及商业银行总行汇报,争取国家对我省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更多的支持。
  
  
云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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