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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讲求实效,上下衔接。清理和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必须做到充分论证,严格把关,依法审批,科学决策,讲求实效。各地、各部门都要密切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和联系,对应衔接好上下级部门之间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做好事前的调查研究工作,切实加强政策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新问题、要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务公开,清理收费项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清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务院近年部署的各项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互相促进。 (四)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各地、各部门切实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反对和防止搞形式主义。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瞒报、虚报和漏报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对决定取消的项目搞变相审批,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新设行政审批项目,特别是乱收费项目。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一经发现违纪行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