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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以下简称联动工作),提高市区联动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提供优质服务,现根据《江苏省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暂行规定》精神,提出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110社会联动工作是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是新时期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加强对联动工作的考核评比,有利于促进市区联动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增强联动单位的服务意识,确保联动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对健全完善城市应急救援网络,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考核对象与职责范围 市区参与社会联动工作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按其承担的下列职责进行考核: (一)市公安局。24小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负责各类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纠纷、交通事故、灾害事故及群众各类求助的先期处警工作。 (二)市卫生局。建立24小时联动值班制度,负责所属120救护中心和医院的联动工作协调。120救护中心及各医院应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处置医疗急救、重大疫情、食物和工业中毒等事件。接到 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下达的危重伤、病人员的抢救指令后,必须立即出车抢救,各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对110指令送达的危重伤、病人员必须做到先救治、后收费。 (三)市建设局。建立110联动值班室24小时值班,其所属自来水公司、燃气总公司、市政管理处、路灯管理处、绿化管理处等参与联动的单位,应建立专业的联动抢修抢险队伍并保持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供水、供气、道路、路灯、排水等抢修抢险报警求助。 (四)南通供电局。建立110联动值班室24小时值班,建有专业抢修抢险队伍并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供电线路和电力事故抢修等报警求助。 (五)市环保局。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涉及环境污染的报警求助,及时控制、减轻和处理污水、烟尘、废气、噪声等有毒物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严肃处理各类破坏性事故。 (六)市民政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做好所属的遣送站、福利院、精神病院和殡仪馆等参与联动工作单位的联动协调工作,随时负责接受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送达的盲流、乞讨、残疾人员、弃婴及无主尸体等,并妥善做好遣送、安置、火化等工作。 (七)南通海事局。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辖区长江水域内的交通事故及遇险船只、船员的水上搜救等报警求助。 (八)市地方海事局。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辖区内河水域的交通事故及遇险船舶、船员的搜救等报警求助。 (九)南通电信局。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有专门的抢修抢险力量,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电信线路故障抢修等报警求助。 (十)市广播电视局。其所属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公司应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有专门的抢修抢险力量,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有线网络故障抢修等报警求助。 (十一)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报警投诉。 (十二)市交通局。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有关道路、桥梁损毁等抢险抢修以及出租、营运车辆运输违章、营运纠纷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十三)南通工商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经营、消费、服务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十四)市物价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涉及物价管理方面的群众投诉。 (十五)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涉假、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群众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