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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 (三)时间安排(具体实施时间见附表) 第一阶段(3月底-4月底)摸底、排查、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4月底-6月底)动员发动、宣传教育。 第三阶段(6月底-11月底)全面整治。 第四阶段(11月底-12月底)检查、验收、总结、表彰。 四、实施要求 1、本次开展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主要工作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主,各相关单位要紧密配合、积极参与、统一协调、抓出成效。 2、各区、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中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在整治过程中要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各区、各部门关于专项整治的方案应在5月中旬前书面报告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系电话:5052420。 3、整治的要求和时间安排总体应按本方案的要求进行,但具体的工作可根据本区或部门的实际进行调整。 4、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本次专项整治的信息收集与报道。发现整治工作中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本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自行解决,需要协调的应及时报告。同时,应大张旗鼓地表彰好人好事,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增强工作责任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