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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02]15号
【颁布时间】 2002-04-23
【实施时间】 2002-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1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2年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整顿和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秩序,加强对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活动的监督和制约,按照市场的要求,制定办法,逐步将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继续坚持以学校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原则上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政府人才交流机构和学校举办。在本省举办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要经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的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要坚决取缔,严禁社会上的不法组织和个人打着“人才市场”的幌子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招聘活动。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必须坚持信息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按照岗位需要择优录用毕业生。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努力为毕业生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市场环境。各省辖市、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六、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今年我省毕业生人数多,供需矛盾突出,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调查研究,正确分析毕业生就业形势,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毕业生择业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配置毕业生资源的方式和途径,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大中专学校要把工作重心放到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上来,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不断调整招生专业和教学内容。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知难而进,开拓进取,努力为毕业生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良好的服务。人事、教育、计划、公安、编制、财政、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克服困难,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做好今年我省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毕业生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大中专学校要提高对毕业生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转变传统的工作思路和模式,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加大对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力度,在人员、经费、设备和办公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并把就业指导课或就业指导讲座纳入正常教学计划,不断提高毕业生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能力。要教育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处理好个人发展和国家需要之间的关系,自觉到基层、到艰苦地区和农业及生产建设第一线去,走艰苦创业、自主创业、科技创业的成才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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