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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2]25号
【颁布时间】 2002-05-02
【实施时间】 2002-05-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2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危旧房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关于做好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五月二日

  
  
关于做好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进一步做好全市危旧房改造工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危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为根本出发点,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为目标,根据全市“十五”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按照《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结合危改区的具体情况,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居民参与危改的积极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探索符合当前形势的危改模式和保障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地搞好全市危改工作。
  
  (二)工作目标:到2005年基本完成城八区现有303万平方米严重损坏和危险房屋的改造任务,重点是旧城区和关厢地区。
  
  (三)基本原则:一是严格按规划办事。坚持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为指导,加强旧城区的整体风貌保护,正确处理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系,在危改中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的风貌和文物古迹。同时,在危改项目建设中,要坚持市政府规定的工程绿化率不低于20% 的比例,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危改区的绿化工作。二是维护社会稳定。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广泛听取群众对危改工作的意见。坚持先讲政策、定方案,再拆迁,把加快危改进程与保持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三是以区政府为主,各有关区政府作为危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做好本区危改的组织实施工作。四是因地制宜。根据危改区的具体情况,多渠道筹措危改资金,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改造。
  
  二、统筹部署,突出重点,制定和落实好危改工作计划
  
  (四)逐区域、逐地段、逐街巷落实危改项目。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区政府要按照危改工作目标,认真做好各年度的改造计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要按照妥善安置拆迁居民的工作要求,排出危改项目的完成时限和形象进度。
  
  (五)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在制定和落实危改计划时,要始终把重点放在房屋最危、最破、居民最拥挤的危改区,特别是旧城区和南城地区。在计划安排、市政配套和建设资金上,优先考虑这些地区的需要。
  
  (六)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要按照“有机更新,有序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的危改模式,认真研究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改造方案,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有关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适时加以推广,以切实保护古都风貌。
  
  三、统一规划,市政先行,市区分工,市场运作,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危改区的规划设计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七)抓好危改区的规划和建筑设计工作。市规划部门要会同计划、国土房管、建设、文物等部门和各有关区政府,在对危改区进行入户调查、经济测算和制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确定危改区规划方案。要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结合城市文物保护、风貌保护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对重点地区、临街的重要建筑进行整体景观设计,特别是立面、色彩搭配要与整体风貌相协调。各有关区要通过危改,带动更多的街区实现设计水平高、地区特色突出、功能完善的规划目标。
  
  (八)结合市区路网加密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做好危改区的市政建设方案。市、区政府在安排基础设施计划时,要尽可能与危改项目结合起来,做到水、电、气、热、通讯、绿化、道路、环卫等配套工程同步安排、同步建设、同步交用。
  
  (九)按照市区分工、市场运作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四环路以内的城市快速路、主干道、雨污水工程等由市政府落实投资;城市次干道及其支线工程由区政府负责落实投资并组织实施;水、电、气、热、电信和有线电视等专业工程投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经营性企业各自负责;市政工程的拆迁由区政府负责。全市危改市政配套工程应将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市政改造统筹规划在内,一并制定设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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