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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2]32号
【颁布时间】 2002-04-18
【实施时间】 2002-04-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6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品流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接上页]

  要利用互联网、资产纽带、业务联系等手段,逐步形成协作性强、覆盖面广的物流网络,提高物流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物流产业的组织化、网络化程度。贯彻、推广应用国际商品物流配送基础标准,推动物流配送技术、设备和计量的标准化,采用条形码、托盘、集装箱等技术,做到高起点、高标准,实现与国际接轨。
  
  (三)稳妥发展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发展的方向。要坚持“市场导向、企业运作,政府推动”的基本原则,引导企业把握发展机遇,加强企业信息化基础建设,鼓励流通企业与电信部门信息技术企业合作,在企业环境、作业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等层面运用信息化技术,推动“企业上网工程”,开展网上商品宣传,招商引资、售前咨询服务和售后服务,重点发展企业间(BtoB)的交易模式;对以重点地区、重点商品为依托的电子商务活动进行必要的引导,促进网络资源的合理利用。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适时建立电子商务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我区电子商务平台所必须的电子认证体系、安全保障体系,现代支付体系,维护网上交易秩序。要为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推动流通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化方向发展。
  
  三、进一步深化流通企业改革
  
  各市、县(区)政府和商品流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流通企业改革力度,把推进流通现代化和深化流通企业改革结合起来。按照“抓大放小,有进有退,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方针,用创新的观念和思想进一步深化流通企业改革。要在投融资、外汇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为流通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规范的流通企业公司制改革,引入独立董事制度,逐步建立经理人员由董事会选聘的市场化配置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防范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
  
  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和明确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理顺集团公司母子公司关系,使其成为投融资、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的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经营管理能力强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扩张。上市流通企业和较大型流通企业要发挥融资、引资优势,通过资产置换和股本结构调整,投资兼并吸纳一批业态与经营业务相近的企业,组建对我区经济起带头作用的企业集团。中小流通企业要通过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兼并、嫁接民资、与外资合作、出售、转让、拍卖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促使其向“专、新、特”方面转变,逐步形成与大企业专业分工、优势互补的经营格局。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要通过法律、经济和行政的手段,积极稳妥地使其退出,推进依法破产。
  
  进一步推进流通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机制,积极稳妥地分流企业富余人员。切实加强企业的成本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和决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
  
  四、积极培育龙头企业
  
  加大企业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培育规模大、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现代流通龙头企业,提高我区流通产业整体实力。要积极发挥现代流通企业在商品市场中的主体作用,把企业发展同规范管理、强化功能、完善批发市场和其他商品市场结合起来,引导和培育商品市场向功能全、辐射远,档次高的现代化方向发展。
  
  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重点培育2家规模大、核心竞争力强的较大型连锁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积极推动中小流通企业探索通过自由连锁形式开展同业合作,切实改变我区流通业组织化、集约化程度低的局面。到“十五”期末,争取我区2家较大型连锁经营的龙头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连锁店数量达到100个。
  
  自治区商品流通主管部门要研究确定开展社会化物流的试点企业,财政,计划等部门要给予支持,争取在3—5年内,使其发展成为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它们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要扶持信息管理系统比较健全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较大型企业企业间(BtoB)电子商务业务量要占其总业务量的30%,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
  
  五、加快商品流通的对外开放
  
  提高我区商品流通业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要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引进先进的管理和技术,加快流通企业的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用现代经营观念和技术改造传统商品流通业,提高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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