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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常年整治规范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和整治旅游市场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常抓不懈,并形成规范化的制度,巩固成果,在日常整治的同时开展适量有效的集中检查。在“五一”、“十一”黄金周之前和暑假期间,省政府将组织对两条精品线路集中检查,暑假期间组织专项检查。集中检查的内容是涉旅安全和影响旅游质量的重大问题。 (六)发挥行业督导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推动整治和规范工作有效开展。各地和各旅游景区要完善旅游投诉受理制度,畅通投诉受理渠道,提高市场检查和投诉受理绩效,按照“统一指挥,多头受理,分别处理,协同配合”的原则处理旅游投诉,切实保护游客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在省内主要报刊开辟旅游专栏,提供咨询服务,注意宣传行业中的好典型,树立新风气。对正确消费和依法维权进行宣传报道,培育成熟的旅游消费市场。同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或编发内参。省旅游局对全省优秀旅游城市实行《整改通知书》制度,对各类旅游投诉反映的问题和新闻媒体的情况反映,经查证属实的,向该城市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纳入优秀旅游城市的复核考核内容。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96927”全省旅游投诉咨询热线的功能,方便旅游者。 (七)加强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是保障我省旅游业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目标,促进旅游市场秩序好转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市、州政府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和“青年文明号”活动,大力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进一步加强旅游行风建设,探索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工作,促进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化的方式方法,为整顿规范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八)深入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是一项涉及面大、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旅游市场环境不同,面临的情况也不同。各市、州政府省级有关部门一定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周密的实施计划,避免产生偏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疑难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以利于四川旅游市场秩序整体水平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