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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2]15号
【颁布时间】 2002-03-28
【实施时间】 2002-03-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8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山西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测绘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外经贸厅、太原海关、省外办、省国土资源厅、省法制办制定的《山西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山西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实施意见
  
   (省测绘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外经贸厅、
  
  太原海关、省外办、省国土资源厅、省法制办)
  

  为维护国家版图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厉打击地图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和促进我省地图市场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提出我省的实施意见:
  
  一、基本目标和主要内容
  
  山西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基本目标是:通过一年时间的治理整顿,使我省地图市场的秩序明显好转,带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基本杜绝,对地图市场的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普遍增强,使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进一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主要内容是:对全省各市(地)、县的地图市场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地图产品的行为、非法销售和展示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的行为,取缔非法经营地图产品的交易场所;加大对进出口地图产品的监管力度,凡我省引进和出口地图产品,涉及中国地图图形的必须按规定程序送审;加强地图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地图产品编制、加工、印刷、出版、复制、销售、展示等各个环节都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严格把关;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地图知识,宣传树立国家版图意识的重要性,使广大公民更好地认识完整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
  
  二、机构设置和组织领导
  
  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了加强领导,保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的顺利进行,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领导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我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全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工作由各级测绘管理部门牵头,工商、新闻出版、外经贸、海关、外事、法制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配合开展工作。测绘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地图审查、测绘资格审查、对假冒伪劣和粗制滥造的地图产品和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的确认等工作;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地图产品的单位和交易场所;查处假冒伪劣、粗制滥造、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和广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负责对非法出版和超范围出版地图、侵权盗版、买卖书号、一号多用的地图出版物的查处;外经贸管理部门和海关负责对外加工贸易生产和进出口地图产品进行监管,对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或涉及中国地图图形的产品进行检查监督;法制部门负责指导有关地图市场整顿法制方面的工作。
  
  各市(地)、县要根据本地区的的实际情况,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有测绘管理、工商、新闻出版、国土、外经贸、法制、外事等部门参加的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本辖区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建立机构。在2002年3月底前,成立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领导组及办公室,召开全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动员大会,部署工作。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务院《通知》精神及全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及进展情况等。
  
  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地举报地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地)、县(市、区)组成由测绘管理、工商、出版、外经贸、法制、外事等部门参加的地图市场整顿清理工作联合执法工作组,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举报电话和信箱。
  
  2002年4、5月份,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市(地)的有关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县级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市(地)领导组负责。
  
  第二阶段:执法检查。时间为2002年6、7、8月。各市(地)、县(市、区)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本地区地图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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