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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发[2002]102号
【颁布时间】 2002-04-15
【实施时间】 2002-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8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的意见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促进就业控制失业,重点帮助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是市委、市政府向社会公布的2002年度15件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为了把这一决策落到实处,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促进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工作
  
  促进就业是政府工作永恒的主题,是政府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入,我市的经济增长方式、经济运行机制和城乡结构、产业结构正在发生一系列深刻的变化,就业结构也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大批农民从农业向城市产业转移,大批工人从工业向服务业转移,就业方式也越来越灵活多样,在新的就业领域不断开辟、就业岗位大量增加的同时,改革和调整中出现的结构性失业也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的突出矛盾。尽快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走上新的就业岗位,是当前政府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其中年龄偏大、再就业有困难群体就业,更是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客观条件限制,在如今市场导向的就业竞争中,大龄人员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而且这个年龄段的人员家庭负担都比较重,容易发生“因失致困、因病致贫”的问题,特别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帮助。各级党政组织要把扶助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作为扶贫解困的治本之策、富民强市的重要措施,作为支持国企改革、促进资本优化、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切实放上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二、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信息数据库
  
  根据我市实际,需要重点扶助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男45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具有本市城镇户口,非本人原因失业,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失业或在离开企业前内部下岗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中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退养、协保人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管理机构要对大龄就业困难群体(以下简称大龄群体或大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纳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并实行跟踪服务。街道、居委等基层组织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
  
  继续实施“绿卡工程”。根据我市下岗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后的实际情况,停止发放“无锡市市区下岗人员再就业优惠卡”,对经核实确认的大龄人员以及国企改革中分流出来的1986年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的原固定职工,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就业帮扶证》。持有此证的对象,享受原优惠卡的各项优惠扶助政策。
  
  今后,对大龄群体的调查、申报、登记、发证和跟踪服务要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形成常规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不能让一个大龄人员遗漏在我们的视线之外。
  
  三、广开渠道,大力开发、置换适合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岗位
  
  促进就业的根本途径是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同时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促进就业结构的调整,在打开城门,取消身份限制、鼓励外来人员进城务工的同时,抓紧开发、置换出一批适合本地大龄人员的就业岗位。要大力发展服务业和就业容量大、市场应变能力强的都市型工业,扶持发展个体、私营、合伙等各种形式的小企业,发挥这些领域在吸纳劳动力和吸引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等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尤其是正在迅速发展的社区服务业,为大龄人员再就业创造了广阔的空间,是新的就业增长点。要结合社区建设,大力推动物业管理、快送速递、保洁保安、家政服务等社区服务业的发展,使之形成系列,走上产业化发展的道路。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各项公益事业的迅速发展,绿地养护、广场保洁、交通管理和公用设施管理,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辅助性服务等岗位大量增加。这些政府投资形成的公益性岗位,应当尽可能用于缓解本地就业压力。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政府购买就业岗位”的思路,从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大局出发,积极开发岗位,凡专业要求不高的,原则上按不低于40%的比例,重点用于安排大龄人员就业。市、区两级发展计划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搞好调查摸底,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四、创新就业机制,积极帮助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在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下,劳动力市场发挥着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要继续大力推进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鼓励发展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依法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加快形成遍布全市、伸向社区,以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公益性和盈利性、综合性和专业性相配套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当前,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发挥帮助大龄人员再就业的主阵地作用,为他们广泛采集和发布岗位信息,开辟绿色通道和求职热线,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要实行“双向承诺”,即公共职业机构负责为每一个前来登记求职的大龄人员提供三次基本适合本人特点的岗位信息;大龄求职者不挑不拣,积极就业,依靠双方共同努力,保证求职登记后一个月内实现再就业。对夫妻双失业的大龄人员要优先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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