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办发[2002]20号
【颁布时间】 2002-03-28
【实施时间】 2002-03-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8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2002-2005年工作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三)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走富民强村之路
  
  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放在整个农村工作大局中谋划,从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予以扶持。通过强化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组织好生产服务、搞好资源开发和运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特别是产地批发市场的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各类专业技术协会等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和各种形式的流通中介组织,促进产品流通,带动农业的区域化和专业化生产,确保农民增收和集体经济增长。
  
  (四)推进村民自治,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正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委会领导班子。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荐一名村民代表。进一步明确村级重大事务范围,完善决策程序和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自治水平。
  
  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规范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关系,规范农村基层工作的运转程序和运转方式,增强村级组织的战斗力。重点抓好《广西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广西村级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落实。大力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帮助农村干部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五)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
  
  农村基层组织要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和提高组织领导能力。要以创建“文明户”、“文明村镇”、“科普示范乡镇、村”、“科普示范户”为主要形式,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对农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进行市场经济知识、现代农业科技、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普进农家”等活动。引导农民弘扬科学思想,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反对封建迷信活动,禁止“黄、赌、毒”。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创造农村基层工作条件,关心乡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
  
  加强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基层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在改善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基础条件的同时,对乡镇和村委会破旧、简陋的办公用房进行改造和建设,做到乡镇村都有必要的办公用房。对一些特困乡镇,可采取建乡镇干部公寓的办法改善干部的住房条件。
  
  要随着经济发展,财政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补贴标准,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并减轻群众负担。对工作实绩突出,深受群众拥护的党员和干部要大力宣传表彰和奖励。对特别优秀的村干部,优先推荐参加招收公务员的考试和考核,符合条件的给予提拔使用。
  
  四、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健全责任制
  
  着重建立健全县(市、区)党委书记履行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履行具体责任人职责的考核制度,自治区、市(地)、县、乡四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单位联系(包)村制度。各级组织、宣传、综合治理、民政、农业、科技、建设、群团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合力。
  
  加强和充实各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办公室,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各级基层办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党委的部署,做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各级基层办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进一步健全督查和奖惩制
  
  自治区每年对各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各市(地)党委会同县(市、区)党委每半年对乡镇党委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乡镇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检查结果列为“第一责任人”年终考核内容。对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的县(市、区)党委书记,给予通报表扬;对评为农村基层组织先进县(市、区)的书记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连续3年考核一般的要限期加以改进;对连续3年考核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不能评先进。各地要根据对乡镇党委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和村党支部书记履行具体责任人职责的考核情况参照以上办法进行奖惩。
  
  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组织建设
  
  联系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2年1月25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