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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我局以及归口管理的深圳市职称管理办公室、深圳市行政事业工资改革办公室注(注:原规范性文件中的深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重新发布均已改为深圳市职称管理办公室、深圳市行政事业工资改革办公室。)、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公室、深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等有关机构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编制和人事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印发深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办法的通知》等79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以及有关机构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编制和人事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各区人事局,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兑现等工作的需要,我们根据国家职称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规定,编印了深圳市事业单位主要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表,现印发给你们,便于在工作中查阅和使用。 深圳市事业单位主要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表 ┌─┬────────┬─────────────────────────────┐ │序│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 │ │号│├───────────┬─────┬───────────┤ │││ 高级 │中级│初级│ ││├─────┬─────┤├─────┬─────┤ │││教授及相当│副教授及││助理级│员级│ │││职务│相当职务││││ ├─┼────────┼─────┼─────┼─────┼─────┼─────┤ │1 │高等学校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 │2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 ├─┼────────┼─────┼─────┼─────┼─────┼─────┤ ││││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 │││├─────┼─────┼─────┼─────┤ │3 │技工学校教师││高级实习│一级实习│二级实习│三级实习│ ││││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教师│ ├─┼────────┼─────┼─────┼─────┼─────┼─────┤ │4 │中学教师││中学│中学│中学│中学│ ││││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 ├─┼────────┼─────┼─────┼─────┼─────┼─────┤ │5 │小学教师│││小学│小学│小学│ │││││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 ├─┼────────┼─────┼─────┼─────┼─────┼─────┤ │6 │实验人员││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 ├─┼────────┼─────┼─────┼─────┼─────┼─────┤ │7 │科学研究人员│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 │8 │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 │9 │经济专业人员││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 ├─┼────────┼─────┼─────┼─────┼─────┼─────┤ ││││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 │10│农业技术人员││高级畜牧师│畜牧师│助理畜牧师│畜牧技术员│ ││││高级兽医师│兽医师│助理兽医师│兽医技术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