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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02]25号
【颁布时间】 2002-04-10
【实施时间】 2002-04-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3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2002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5、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认真落实《大连市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推动个体私营经济上规模、上水平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专项审批事项外,放开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的限制。积极探索和解决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努力开拓直接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私营企业上市融资。引导私营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鼓励私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推动个体私营经济进入国有资本退出的领域。
  
  6、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继续做好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养老保险要继续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保率,重点是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采取切实措施搞好流动人员养老保险接续工作,防止参保职工流失。要做实个人账户,健全账户项目,规范账户转移、接续程序。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 ,出台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个体劳动者医疗保险办法和企业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管理办法。积极稳妥地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将城镇个体劳动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增加到110万人,其中市本级达到90万人,覆盖面达90%。
  
  7、健全社会救济制度
  
  贯彻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使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得到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出台《特困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办法》。继续做好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社会化工作。全面建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组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化发放率要达到100%。建立突发性救济制度,切实解决部分保障家庭因突发性原因造成的困难。改革农村特困户救济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8、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重点援助大龄失业人员再就业,为每个大龄失业人员至少介绍两个适宜的就业岗位,全年推荐大龄失业人员再就业5000人。全面加强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进就业服务机构向街道、社区和乡镇延伸,发展和规范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推进岗位开发和社区就业工作,通过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盘活存量资产、扩大劳务输出等办法增加就业岗位,同时鼓励失业人员以小时工形式就业。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创业能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9、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重点抓好龙头企业,推进公司加农户的一体化经营体制。全年培育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省级龙头企业6家、市级龙头企业10家。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对龙头企业要给予扶持。市政府每年拨出专项资金扶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努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供宽松的政策和法治环境,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业信息体系,为农业提供完备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通过政府先导性投入和发挥税收、补贴、贴息等方面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吸引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农业,逐步形成现代农业的多元化、全方位投融资体制。
  
  10、进一步深化小城镇综合改革
  
  抓好各级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着力推进中心城镇发展。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个人到小城镇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放开小城镇户籍管理的政策,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加快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理顺乡镇企业与政府、村级组织的关系,使其真正成为独立经营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鼓励乡镇企业以产品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实现联合与重组,形成一批企业集团。利用科学规划和政策引导等手段,促进乡镇企业向小城镇和开发小区集中,发挥其优势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11、建立和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积极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转让、相互入股和拍卖等形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采取使用权公开拍卖和租赁等形式,鼓励国内外的个人、法人和经济组织从事“四荒”土地的开发性生产。对城市土地的批租实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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