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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建立和完善城市房屋土地交易市场。为减少人员和投资、方便群众,各地已建房产或土地交易市场的,房管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互相进驻,不得另建各自的交易市场;房产和土地交易市场均已建立的,要进行合并;房产和土地交易市场都未建立的,由房管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联合建设一处房屋土地交易市场。要把有形市场建设与改进服务、规范运作结合起来,形成功能完善的交易场所,统一办理商品房、存量住房和已购公房的登记交易手续及相关业务。金融、中介等机构可直接进入市场,为交易双方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积极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加强房地产信息网络建设,开展网上交易和咨询活动。管理部门要通过信息网络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定期发布房地产交易信息,引导住房消费。 (三)改革房屋租赁管理方式,建立行之有效的协管机制。各地应由房管部门牵头,国土资源、公安、工商、税务、计生等有关部门参加,采取联合办公的方式,简化和归并管理程序,统一发放租赁证书,有关费用一次性收取,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理租赁手续。租赁证书作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暂住户口的凭证之一。城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及其市场租金状况,测算、制定并定期公布不同地段、结构、用途出租房屋的阶段性市场指导租金,作为税费征管的依据。 七、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 各级政府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切实搞好组织协调,为搞活住房二级市场创造良好的环境。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为扩大住房消费、拉动全省经济增长做出积极贡献。建设、房管等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抓好搞活住房二级市场各项政策的落实;财政和税务部门要研究制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市场发展的财税政策;财政、建设部门要会同人民银行研究制定进一步发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住房二级市场的监管力度,健全制度,严格政策,规范行为,防止以权谋私、炒买炒卖房地产牟取暴利等腐败现象的发生,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二OO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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