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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合劳社秘[2002]15号
【颁布时间】 2002-03-21
【实施时间】 2002-03-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6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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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分类指导,典型引路。要根据不同普法教育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 求,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质量和效果。同时,要注意调查研究,不断 发现和总结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3、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 知识讲座和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等。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大众传媒 ,办好法制新闻、法制专栏、专题节目和法制系列讲座等,使各类普法对象受到形象生动、 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
  
  (二)步骤
  
  我市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结束,分三个 阶段进行。
  
  1、2001年为启动宣传阶段。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根据本规划和各县、区、开发区党委、政 府、管委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四五 ”普法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机构和经费,组织征订教材,培训普法宣传骨干,抓 好联系点和示范点,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项工作。
  
  2、2002年至2004年为实施阶段: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四五”普法规划,结合各自实际 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
  
  3、2005年为考核验收阶段:2005年上半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本规 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自查。下半年,市局对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的 “四五”普法工作组织考核验收,并进行评比,适时开展表彰活动。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我市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市 局成立“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劳动监察 处、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等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 监察处。同时,从机关办公经费中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以保证“四五 ”普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四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 日程,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机构、人员和必要的经费,确保“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目标 任务的实现。
  
  (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为确保“四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市局决定建立并实 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将有关工作目标纳入各处室(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 内容。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也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加大“四五” 普法工作的落实力度。
  
  (三)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的监督与激励机制。要加强对“四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的检查 、督促,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监督机制。要充分调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守法的积极性、主动性,把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能否严格依法办事作为考核使用干 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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